成則英律師成功案例:董XX涉嫌販賣毒☆禁☆品罪
基本案情:董XX是一名農民,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癮,無奈之下只好以販養吸:幫助他人尋找“癮君子”,從中賺點費用!
其本人根本不認為這是犯罪行為。在律師第一次會見的過程中,
作為辯護律師感到可悲可歎。可悲的是,世上竟然有這麼不懂法的犯罪嫌疑人;可歎的是,這都已經構成無期以上了,還想著早點出去呢……
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
1、所繳獲的毒☆禁☆品照片
2、微信聊天記錄和微信轉帳憑證
3、扣押物品清單
4、證人證言
5、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辯解
6、毒☆禁☆品檢驗鑒定報告
7、檢查筆錄和辨認筆錄
8、現場抓獲的視頻以及訊問的雙錄資料
公訴意見認為:犯罪嫌疑人xxx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販賣毒☆禁☆品罪追究刑事責任,起刑點是無期以上。
律師的質證意見:
1、從微信轉帳記錄來看,毒資的控制權不掌握在被告人xxx的手中,所以通過這個通過這種證據可以證明被告人xxx並非是本案的主犯。
2、扣押清單中根本就沒有見證人,只有偵查人員的簽名,而沒有見證人的簽名。
3、所謂兩份證人證言均是特勤人員,而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特勤人員是偵查人員,偵查人員是不能作為證人的。這樣的非法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律師的辯護意見:被告人董XX的行為是幫助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
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犯罪嫌疑人董XX依法構成販賣毒☆禁☆品罪(從犯),
結語:在本案辯護過程中,辯護律師緊緊抓住了被告人不是毒☆禁☆品的所有人,更不是毒資的實際控制人這個關鍵證據,認定為從犯,極大地減輕了被告人的刑罰。
無論這是否真正地維護了社會的公平與法律的正義,但是,運用法律知識最大限度地保護每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個律師最起碼的職業責任!
作者簡介
成則英,湖南華略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