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法院扣愛車 “老賴”當場“認慫”還款
老賴拒絕被扣車,與法官僵持。
海口網9月1日消息9月1日,
據瞭解,2015年,許某與劉某合夥合同糾紛協商不下,後許某向秀英法院提起訴訟。秀英法院判令被告劉某向原告許某支付欠款154760元及利息、案件訴訟受理費8903元。被告劉某不服,向海口市中院提出上訴後被駁回。
“老賴”還款。
該案進入執行程式後,承辦法官柯田榮對被執行人劉某的財產進行查控,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一輛寶馬牌小轎車。經過幾天的蹲守、跟蹤,發現該輛小轎車停放在某社區停車場內,
柯田榮當機立斷撥打金鷹拖車公司電話,請求該公司將被執行人小轎車拖走。一聽說愛車要被拖走,被執行人劉某當場“認慫”,前往銀行取出錢款將欠款還清。該案圓滿執結。
“鑒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秀英法院決定不扣押被執行人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