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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仲裁委員會交通事故糾紛仲裁調解工作站助當事人快捷解決糾紛

東北網9月12日訊(記者 包海多) “非常方便快捷,一個小時就給我出具了調解書。”12日上午,哈爾濱市民郭天手拿調解書向記者說道。

工作站為郭天遞上調解書。

9月10日19時許,在路上駕車直行的郭天撞上一輛右轉轎車的左後保險杠,交警部門認定系郭天全責為對方修車,共計費用1200元。第二天郭天才想到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賠付時需要有關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郭天經諮詢瞭解到哈爾濱市仲裁委員會交通事故糾紛仲裁調解工作站就能出具。

沒想到一個小時工作站就給辦理好了所需證明,郭天可以到保險公司報銷了。

據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交通事故糾紛仲裁調解工作站工作人員介紹,交通事故雙方或一方只需要出具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還可以提供交警隊事故責任證明、現場照片、定損單、醫院結算單一同到工作站來,工作人員會根據交通部門的責任認定出具調解書,涉及賠償費用的事故,

賠償金額在2000元以下免收調解費,賠償金額在2000元—50000元之間,收取300元—1000元不等的調解費,賠償金額在50000元以上的,收取適額調解費用。工作站秉持用最短的時間幫助當事人解決事故糾紛,最大限度保障事故雙方利益。

哈爾濱市交警顧鄉大隊事故科工作人員介紹說:“工作站的成立有效緩解了交警部門工作的壓力,同時便捷便民。一些案件事故雙方在交警隊達成協議,

後期不履行協議可到工作站出具調解書,雙方簽訂調解書。如果不履行調解內容,當事人可以省去法院判決程式,直接到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