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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發佈交通事故糾紛審判白皮書 訴訟黃牛猖獗城鄉賠償金懸殊成關注焦點

中國江蘇網5月24日訊 24日上午,揚州市中院舉行新聞發佈會,

向社會發佈揚州法院2014年至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審判白皮書, 並同時公佈2016年度揚州法院道路交通糾紛典型案例。

記者瞭解到,截止2016年7月底揚州市全市機動車保有量達到87.35萬輛,機動車駕駛人總數136.6萬人,非機動車保有量370萬輛,其中電動車205萬輛。道路交通事故已呈高發態勢,嚴重危及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為此,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審判白皮書,以2014-2016年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審判情況為樣本,

對全市涉訴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基本情況進行通報,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需要引起重視的相關問題進行分析,並從法院的角度對妥善預防、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提出了對策建議。

揚州中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專職委員沈紅介紹,揚州基層法院2014年收案6049件,2015年6471件,2016年收案超過7000件。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交通工具數量不斷增多、交通違法數量巨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元化解機制還不完善等。

同時糾紛化解難度不斷加大,調處率持續走低。全市基層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調撤率(調解與和解撤訴案件數占案件總數比例)持續走低,2014年調撤率為67.75%,2015年調撤率為58.35%,2016年調撤率為55.10%。我們分析,主要原因包括侵權方逃避出庭、受害方心理預期較高、保險公司理賠調處許可權受限、代理人違規不當干預等。

沈紅告訴記者,交通事故案件中辦理中,

出現的一些問題亟待解決,首先違規代理屢禁不止,損害當事人權益。“訴訟黃牛”現象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表現尤為突出。儘管揚州法院已經採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制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違規代理問題,如規範民事訴訟公民代理、杜絕不良代理人領取案件款等,但訴訟“黃牛”又出新著,通過假擬借款協議、掌握受害人銀行卡等方法來規避法律。違規代理現象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尚未完全消除。

其次是城鄉賠償金標準懸殊,虛假證據多發。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涉及人身損害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死亡、殘疾賠償金存在城鎮和農村兩種標準,賠償結果差異巨大。部分案件中,受害人為獲取更多賠償,向法院提供虛假的單位證明、村委會證明等證據,希望能按城鎮標準賠償。保險公司對此時常提出異議,法官需要保持對此類證據真實性甄別的高度注意,

對不實證據進行排除。

記者瞭解到,為了進一步壓縮違規訴訟代理的生存空間,打擊虛假證據。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積極與司法局、保險行業協會等溝通,繼續研究壓縮訴訟“黃牛”生存空間的有效對策。另一方面,法院將繼續增強法官認定事實的能力,採取多種措施規範訴訟,引導當事人誠信行使訴權,對虛假舉證行為予以打擊。

沈紅表示,法院將加強與公安部門、司法局、保險行業協會的溝通協調,積極促進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訴調對接平臺的建立和完善。依託人民調解、保險行業協會調解等多種形式,促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解結案。進一步推進基層法院和法庭以派駐人員或其他方式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工作,努力提升訴訟外調處道交糾紛的實效。

通訊員 揚法萱 新華報業全媒體記者 李源

沈紅表示,法院將加強與公安部門、司法局、保險行業協會的溝通協調,積極促進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訴調對接平臺的建立和完善。依託人民調解、保險行業協會調解等多種形式,促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解結案。進一步推進基層法院和法庭以派駐人員或其他方式參與道路交通事故調處中心工作,努力提升訴訟外調處道交糾紛的實效。

通訊員 揚法萱 新華報業全媒體記者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