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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職工治療選擇醫療機構有規定!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費報銷的待遇。但是職工在治療工傷的過程中選擇醫療機構治療是有相關規定的哦!!!職工在受傷後一般應在工傷參保地的統籌地區的醫療機構治療,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病情穩定後
2017-04-02 2 -
全面推進補充工傷險,共用抱團免責碩果!
福建省人力資源勞務派遣行業協會第三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為全省人力資源勞務派遣行業更加健康有序發展,迅速增強省內本土勞務企業市場競爭力,夯實勞務外包市場拓展基礎,省人力資源勞務派遣行業協會從2015年10月份開始,自主開發並試行“補充工傷險
2017-04-01 2 -
懸賞通告!
各位看官,工傷職工被鑒定為傷殘等級1-4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可以享受多個工傷待遇,其中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但
2017-03-31 0 -
工傷職工應如何配置輔助器具?
工傷職工受傷後,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如肢體缺失、器官切除等,不但造成工傷職工不同程度的身體生理功能障礙,而且會導致心理障礙進而影響工傷職工的生活品質。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配置輔助器具,比如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那麼關於工
2017-03-30 1 -
工傷認定的“三工原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就是工作時間、場所和原因的“三工原則”出處。“三工原則”是區分職工受到的傷害是否為工傷的重要基礎,是工傷認定最重要、最基本的依據。那
2017-03-29 3 -
企業為什麼必須為用工投保社保工傷險?
現代社會是法制社會,絕大多數國家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我們國家當然也不例外。我國眾多的法律,與我們國家的命運息息相關,與我國公民的幸福密切相關。那麼,與我們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自然多如牛毛,今天,我們主要討論其中的滄海一粟:勞動關係中的社會保
2017-03-27 1 -
關於工傷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生活護理費如何支付?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017-03-26 4 -
能否以代理的方式為企業投保社保工傷險?
勞務公司或人力資源公司開展勞務服務,廣為應用的是勞務派遣或勞務外包模式。今年來,為規避法律風險,有些勞務公司或人力資源公司也應用了代理模式,那麼,代理模式是否可以規避法律風險,答案是否定的。社保包括:養老、醫保生育、失業保障、工傷;在這些
2017-03-25 1 -
未婚女職工流產能否享受婚育假及生育津貼嗎?
我們通常只知道已婚女職工流產是可以享受婚育假及生育津貼的,那麼未婚的女職工是否可以享受這一福利呢,女同胞們,快來跟著小編的腳步一起瞭解一下吧!!!!未婚女職工流產能享受婚育假及生育津貼按新政策規定,只要用人單位為女職工辦理醫保及生育險參保
2017-03-24 3 -
非法用工的工傷代價有多大,你瞭解嗎?
非法用工的工傷代價有多大,你瞭解嗎?快來跟小編一起瞭解看看吧,只要一張圖表就能讓你足夠震撼!!首先我們來瞭解何為非法用工,非法用工單位的類型包括:1、無營業執照2、營業執照被吊銷或撤銷登記、備案的3、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4、使用童工。非
2017-03-23 2 -
讀懂《工傷保險條例》保護勞動者權益
2011年1月1日,新《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讀懂工傷保險立法精神,可以更好的保護企業和受傷勞動者。日常中,我們經常碰到和經常在運用的工傷保險立法精神有幾個主要脈絡。如:法律法規體系框架;基本原則和程式;待遇專案;標準等。1.規範工傷保險的
2017-03-22 3 -
警惕 務必在規定時限內申請工傷認定,否則錢袋很受傷!
【編者語】大家都知道,社保工傷保險在業內被譽為企業安全用工保駕護航之神器。但是各位BOSS們你們知道嗎?工傷保險的待遇申請是有時限的哦!超過了時限到時候就各種“藍瘦”“香菇”都說不出啦!各路看官一起速度來圍觀吧!!用人單位在職工遭受事故傷
2017-03-20 3 -
啥時候可以領取退休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確定是否有權退休享受待遇的基本條件有兩個:退休年齡和基本繳費工齡。關於退休年齡。1.男性,須年滿60周歲;2.女幹部須年滿55周歲,女工人須年滿50周歲;目前各地政策執行不一致,基本上都是國有集體工人才可以在50周歲辦理
2017-03-18 5 -
勞動關係是否存在的認定標準
根據現行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定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
2017-03-1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