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最後一天,他帶著白月光來分傢產

第三章 正文

第 3 章 · 约 576 字

第二天,許可晴約江晚見面。

她選了一間人很少的咖啡店,脖子上沒有那串珍珠,手邊放著一份孕期檢查單。江晚坐下後才發現,她不是來談和解,而是來問陸承川到底欠了多少錢。

「倉庫是他叫我買的。」許可晴說,「他說只要過個帳,融資後就會買回去。我把我父母的退休金也放進去了。」

江晚抬頭。許可晴的臉很白,眼下有遮不住的黑眼圈。她不是無辜者,卻也顯然沒有拿到陸承川承諾的完整劇本。

「妳知道他已婚。」江晚說。

「知道。」許可晴苦笑,「他說你們早就沒有感情,只差辦手續。」

「那妳相信?」

「我想相信。」

這句話讓江晚沉默。她太熟悉這種心情:不是看不出破綻,而是把所有證據都折成一個比較好過的形狀。許可晴把一支隨身碟推過來,裡面有陸承川要她配合簽的倉庫轉讓草稿,以及幾段語音。他在語音裡說得很清楚,等融資進帳,就會「處理好江晚」,讓她不要再擔心。

「我不想替他作證。」許可晴說,「但我也不想讓我爸媽的錢被拖下去。」

江晚沒有立刻收下隨身碟。「這些交出去,你和孩子也會被捲進來。」

「我已經被捲進來了。」許可晴低頭摸著腹部,「我只是比妳晚一點承認。」

江晚離開咖啡店時,律師來電說陸承川已經申請重新辦理離婚,還提出了新的條件:他願意給房子和一筆錢,但要求她放棄追查公司。

她看著車窗外的雨,回覆得很平靜。

「告訴他,離婚可以談,揭露不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