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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穎因曬P圖被索賠110萬,再次公開置頂道歉微博3天

原圖是朱慶福1992年拍攝完成的攝影作品《中華男兒》, 內容展現了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 充分反映中華民族的氣節與民族精神。

該作品於1997年香港回歸的歷史年份, 從3.5萬餘幅作品中脫穎而出獲得第十八界全國攝影藝術展金獎。

而且攝影師本人也是大有來頭, 是第十八界全國攝影藝術展金獎獲得者、美國洛城攝影學會榮譽學會士、福建青年攝影協會第五屆理事會會長、福建省攝影家協會副主席等等名頭。

有眾多作品在國內外影展影賽中入選並獲獎, 也在各大報刊雜誌中發佈大量攝影作品。

人家朱慶福先生認為林志穎侵犯了他的著作權, 去法院提起訴訟, 索賠110萬!!!

目!瞪!口!呆!

估計大家都萬萬沒想到, 用了了一張P圖, 居然會被告?而且還被賠了這麼多錢?

嚇得我趕緊看了眼自己的表情包!!!

看之前有媒體的專訪, 朱慶福說林志穎的行為導致作品被嚴重娛樂化, 曲解了他的創作思想啊, 同時也侵犯了他的著作權。

還說自己訴訟的本意其實不是為了錢~

最後法院的判決結果出來, 人家也是告成功了, 林志穎這邊被要求:

2.向原告朱慶福賠禮道歉並賠償朱慶福經濟損失30萬元、合理開支律師費4萬元和公證費5000元, 合計34.5萬元。

不過看粉絲就還蠻心疼他,覺得他有點委屈有點冤?

覺得林志穎並非親自P過此圖,只是轉發了別人的圖,因為明星身份結果就攤上事了。

還有不少林志穎的粉絲就質疑是攝影師碰瓷,窮瘋了。

明明是別人P的圖,攝影師卻一直揪著林志穎不放。

因為林志穎有錢有名,就想借機撈一把。

還有吃瓜路人表示,侵權之後道歉是一定要的,但索賠這麼多就有點過。也有路人認為,沒啥好心疼的,攝影師才是受害者,人家正常維權沒得嘲啊。

但講道理,維護智慧財產權沒得嘲,尤其在網路環境下確實得規範規範了,但被索賠百萬算不算有點過分呢?

不太懂法律是怎麼界定,照這樣子感覺以後都不能亂用表情包了呢。

最後附上溫馨提示:各位寶寶們以後p圖神馬的可得長點心啊!!!

合計34.5萬元。

不過看粉絲就還蠻心疼他,覺得他有點委屈有點冤?

覺得林志穎並非親自P過此圖,只是轉發了別人的圖,因為明星身份結果就攤上事了。

還有不少林志穎的粉絲就質疑是攝影師碰瓷,窮瘋了。

明明是別人P的圖,攝影師卻一直揪著林志穎不放。

因為林志穎有錢有名,就想借機撈一把。

還有吃瓜路人表示,侵權之後道歉是一定要的,但索賠這麼多就有點過。也有路人認為,沒啥好心疼的,攝影師才是受害者,人家正常維權沒得嘲啊。

但講道理,維護智慧財產權沒得嘲,尤其在網路環境下確實得規範規範了,但被索賠百萬算不算有點過分呢?

不太懂法律是怎麼界定,照這樣子感覺以後都不能亂用表情包了呢。

最後附上溫馨提示:各位寶寶們以後p圖神馬的可得長點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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