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餐館經營外賣適用6%低檔稅率

原標題:這些和稅有關的難題, 咋解

為讓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1100萬戶納稅人儘快適應新稅制, 盡可能享受改革紅利, 稅務部門近期在全國開展了新一輪政策大輔導。 日前, 針對納稅人反映較為集中的政策疑難點,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林楓進行解讀, 回應關切。

餐館經營外賣適用6%低檔稅率

稅收優惠延續, 學歷教育服務享增值稅免稅

近年來, 網路訂餐成為眾多消費者的個性化選擇, 很多餐飲企業正向外賣業務模式轉變。 但銷售外賣食品到底應該像商品銷售那樣適用17%的增值稅率,

還是與傳統餐飲服務一樣享受6%的低檔稅率?

“餐館、飯店等餐飲企業銷售外賣食品, 不屬於銷售貨物, 不用按照17%繳納增值稅。 ”林楓表示, 根據營改增後相關規定, 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外賣食品, 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其中的一般納稅人, 適用的是最低的6%稅率。

這對餐飲企業的經營成本會有多大影響呢?“我們每月外賣收入1萬多元, 如果按17%繳納增值稅1700餘元, 現在每月可少繳1000餘元。 ”漢堡王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