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買賣為什麼要通過仲介?
對於二手房買賣而言, 通過房產仲介進行代理, 省心省力, 因為二手房買賣的操作流程比較複雜:尋找房源、實地看房、確認房屋產權、審查買賣雙方資格、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核定雙方稅費、辦理擔保、申請銀行貸款、辦理過戶手續、領取房產證等。
買方與仲介簽居間合同的核心內容是仲介提供服務, 買方付仲介費, 因此, 對買方來說, 仲介的服務在居間合同中要明確約定, 仲介費須分期、按比例支付, 居間協定簽訂時付1/4,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付1/4, 待房屋過戶完買方拿到新的產權證後再付剩餘的1/2。
這樣, 對買方的保護力度較大, 若未能順利過戶的, 買方支付原約定仲介費的一半即可, 以免交易過戶不成時與仲介產生糾紛。
2、二手房買賣必須通過房產仲介嗎?
對二手房買賣而言, 通過房產仲介進行代理省心省力, 但這不是必須的,
3、通過仲介購房什麼時候付仲介費?
這要看您與仲介公司的合同中約定何時支付仲介費用, 要依約辦理, 否則可能會違約。 應該先和買家簽訂合同, 然後在銀行辦理轉按揭手續。 原則上應該在房產證取得後轉讓。
4、房屋買賣不成仲介費怎麼算?
居間人取得報酬必須具備兩個要件:第一是所介紹的合同, 必須成立;第二是合同的成立, 與居間人的介紹有因果關係。 只有兩者同時具備, 委託人才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
(1)一方反悔導致房屋買賣不成
由於房價上漲等原因, 賣家經常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反悔, 在此種情形下,
簡言之, 因買賣一方違約, 而仲介無過錯的情形下, 由違約方承擔仲介費。
(2)無違約方, 因政策或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履行而解除的
典型的情形有:因共有產權人無法親自到場或者提供委託授權而導致無法貸款、因限購而導致無法過戶、因不符合貸款條件而導致無法貸款等。
因為沒有過錯方, 因此是仲介費的問題, 基本要靠當事各方的約定, 如果沒有約定, 在仲介盡到合理審查義務時,
5、房屋買賣不成該退仲介費嗎?
仲介與買賣雙方之間屬於居間合同。 買賣雙方屬於委託人, 仲介屬於居間人, 居間人促成買賣成立的, 委託人應該按照約定支付仲介費。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 不得要求支付仲介費, 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