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線上11月6日訊 金融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處於流通和交換環節, 具有聚集、融資、分配等諸多功能, 被譽為現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發動機”。 記者從長沙統計局獲悉, 2013-2016年, 長沙金融業增加值由2012年的231.12億元增加到2016年的568.43億元, 年均增長15.0%, 金融業稅收成為了長沙市稅收收入的主要增長點。
近年來, 長沙金融業實現了平穩較快發展、總量不斷擴大, 在全市經濟總量中的份額不斷提升。 2016年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6.1%, 比2012年提升2.5個百分點。
隨著長沙金融業的不斷發展, 金融業稅收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長, 金融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持續增強。
2016年末, 長沙市金融機構達到1068家, 比2013年增加823家, 初步形成了以銀行、證券、期貨、保險、基金、財務公司、典當、小貸公司等機構構成的較為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
據瞭解, 近年來, 長沙信貸規模迅速擴大, 金融機構存、貸款餘額分別在2013年、2014年突破萬億大關。 從存款看, 2016年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餘額15488.77億元, 占全省的36.9%, 為2012年的1.76倍, 2013-2016年年均增長15.2%。 從貸款看, 2016年末全市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餘額13866.96億元, 占全省的50.4%, 為2012年的1.63倍, 2013-2016年年均增長13.0%。
■記者 李成輝
實習生 焦晨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