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信託產品的認購門檻較高, 一般為100萬元起步
▲信託投資的資金額度高、週期長、投資類型和方式多樣、法律約束和資訊披露相對較少, 風險也往往較大, 因此需要投資者具有與之相當的風險識別、判斷和承受能力
誰能買信託產品?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畫管理辦法》規定, 信託產品的合格投資者, 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畫相應風險的人:
一是投資一個信託計畫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是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是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超過30萬元人民幣, 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可以看出, 信託產品的認購門檻較高, 一般為100萬元起步。 對於很多普通投資者而言, 這一條件往往很難滿足。 那麼, 投資者可以幾個人合買一個信託產品嗎?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相關規定, 信託產品的認購風險申明書至少應當包含以下內容:“委託人應當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認購信託單位, 不得非法彙集他人資金參與信託計畫。 ”
為何信託產品認購門檻這麼高?
為何信託產品認購門檻會如此之高?信託產品為何不能像老百姓所熟知的銀行理財、公募基金一樣, 成為大眾理財產品?
這主要是因為信託投資的資金額度高、週期長、投資類型和方式多樣、法律約束和資訊披露相對較少, 風險也往往較大, 因此需要參與投資者具有與之相當的風險識別、判斷和承受能力。 對於監管部門而言, 這就需要一套行之有效並且可以批量執行的投資者能力篩選方式, 設立信託投資者參與信託計畫的絕對資金門檻就是這樣的方式。
換句話說, 如果降低高風險投資的參與門檻, 將導致風險擴散到部分風險辨識能力低、風險承擔能力弱的小額投資者身上, 這對投資者的利益保護和金融市場的穩定都是非常不利的。
投資者應該去哪兒買?
直接銷售
投資者可直接去信託公司營業場所認購信託單位, 並辦理資金收付。 這是信託公司最傳統的銷售管道, 也是各家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的主要銷售平臺。 此外, 有的直銷人員也會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投資者推銷信託產品, 這種方式更加主動, 且能縮短與客戶的距離, 適合面向高淨值人群較為集中的單位或區域。
代理銷售
信託公司委託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代為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信託計畫, 同時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信託資金代理收付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