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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少博律師總結:律師眼裡企業徵收拆遷評估中的那些“坑”

在企業的徵收拆遷的過程中, 評估是及其重要的一個環節, 企業的地面附著物值多少錢, 機器設備折損費用是多少, 企業搬遷費用需要多少等等, 都要有具體明確的數位, 而這個數位不是拆遷方或者被拆遷企業隨口報一個就能夠具有說服力的, 需要由專業的評估機構作出評估。 這些事項往小了說關乎企業能拿到多少拆遷補償, 往大了說事關企業生死存亡, 所以評估的結果對企業至關重要, 因此企業在徵收拆遷的過程中, 如何與評估公司談判交流是很多企業主都想知道的問題。

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結合數百起企業拆遷有關的辦案經驗, 總結了在與評估公司談判交流時四個值得企業注意的方面。

第一, 評估公司的委託單位和事項。 首先這個區別在於拆遷中對立的兩個主體, 徵收人與被徵收人, 在實際的案件中一般聘請評估公司的徵收人居多,

因為評估公司的資質是需要拆遷雙方共同認可的, 企業自己找評估公司拆遷方那邊不認可就不具備效力, 而拆遷方找的評估公司企業如果不認可其資質難免被認為是有意刁難抗拒拆遷。 也就是說往往都是拆遷方即政府部門或者當地的村委會委託的評估公司, 由他們來付給評估公司費用, 評估公司為他們來服務。 那麼大家心裡就很清楚了, 誰付費用, 對誰負責, 或者說一句最直接的話, 誰給我付費用, 我就聽誰的。 因為委託評估公司的是這些部門, 那麼委託評估的事項就確定了, 評估的最終決定權掌握在誰手裡, 大家心裡就不言自明瞭。 那麼反過來講, 企業作為被徵收人被拆遷人,
所委託的評估公司, 自然也是對企業負責,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 為企業精心打造合理、適當的評估方式。

第二, 評估的任務和目的。 比如濟南某案子, 我們律師在跟一個評估公司交流的時候, 評估公司就直說了, 不管你們這個企業有沒有土地使用權和土地證, 因為我接受政府委託的時候, 政府只讓我評估地上附著物, 以及企業的停產停業損失, 沒讓我評估土地的價值。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政府部門、村委會或者相關的徵收主體, 在委託評估公司做這些事情的時候, 其委託的項目是有限的。 只對評估公司委託這一項, 或者說只委託這幾項, 其他的不需要評估, 政府要自己定政策和補償標準。

我們知道, 正真適用於每個地方的補償標準,

國家是沒有的, 地方政府自己制定標準規定廠房怎麼賠, 土地使用權怎麼賠, 賠多少的問題。 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是流程, 比如補償要由雙方協商, 選定評估機構, 然後由評估機構選取合適的評估方法進行評估, 國家規定的是這些程式和流程, 沒有規定多少錢的問題。 所謂的多少錢, 直接公佈了數額, 一平米多少錢, 都是地方政府或者徵收方規定的, 其實原則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反過來講, 評估公司受委託了以後, 就要完成自己的目的, 其目的就是在某個時間段內要入廠測量, 評估到位, 至於拆遷雙方談判怎麼談, 最後怎麼補償, 這不是評估公司的問題。 評估公司的目的是進廠, 測量面積、統計設備數量、計算帳目等之後做出清單,
然後就可以把這個事情交給政府或者拆遷方、拆遷公司, 那麼評估公司的任務就是完成了, 所以說有一定的階段性目的在。

第三, 評估的陷阱。 評估裡面由很多陷阱, 比如評估的時候沒有計算地下設備, 往往地下有很多東西像管道電纜, 評估公司的說法是無法進行評估, 其實這也就是一個說辭, 只要企業提供清單, 這些都是可以評估的。 再比如, 本身企業自己測量是15米長, 評估公司說可以給動動尺子, 量成17米, 企業就占了點小便宜。 但是吳少博律師事務所提醒各位在評估的時候, 千萬不要落入這些陷阱當中, 因為你一旦占住這些便宜, 落入陷阱, 你可能要付出的成本就要更大, 代價更大, 就是俗話裡說的“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除此之外,吳少博律師事務所講過很多評估方法的選擇和如何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在實際的徵收拆遷案件中,拆遷方最喜歡用的還是成本法,但是590號令明確規定了,經營的企業是可以利用收益法的,甚至有些可以利用基礎計價法,或者假設開發法,但是,評估機構統一不接受,在評估當中故意繞開了好的評估高的評估方法,給企業一個評估低的評估方法,這也是評估中存在的陷阱。

第四,在與評估公司談判或者周旋時要注意哪些問題,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吳少博律師認為主要有五點:

1、不要去占小便宜。評估公司經常會處於各種目的,幫企業虛構或者增添一些資料,比如機器數量加一台,廠房門面加一塊這種,會給企業評估報價提高一點點,但是這些都是有可能埋下伏筆的,要注意。

2、不要賄賂評估公司。企業有些時候為了讓評估公司多量一些,多寫一些附屬物,就賄賂評估公司,這是我們不贊成的。即便評估公司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員,但是拿了賄賂也是要受處分的,而且可能對接下來的補償談判造成不利的影響。

3、出具任何文字都要慎重簽字。比如評估公司要你出具一個承諾書、保證書,或者你自己寫一個評估單、報價單,這些需要簽字的地方都要慎重簽字,如果企業主簽了字就變成對方拿著的一個手續和手段,到最後拿著這個反過來要脅你,能拿多少拆遷補償就不由你的意志決定了,甚至往上彙報的時候說你獅子大張口,這都是有可能的。

4,企業的合法手續,手裡有土地證、房產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一些稅票等等,不要隨意給評估公司,因為我們在案件代理當中遇到過,把這些給評估公司以後,到時候真正出現訴訟糾紛的時候,評估公司說這些東西丟了,或者是上交給拆遷方了,不返還給你,企業就失去了相應證據。

5,要充分說明企業的不動產及附屬物的特殊性,也就是企業的特殊點,要跟評估公司闡明。比如被拆遷企業是加油站,或者是特殊行業,專利、附屬設施特別多的,精密儀器非常高端的企業,在這一塊上評估價值跟評估方案完全是可以區分開的。

以上就是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對於企業如何與評估公司談判的一些淺薄的心得,希望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就是俗話裡說的“撿了芝麻丟了西瓜”。除此之外,吳少博律師事務所講過很多評估方法的選擇和如何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在實際的徵收拆遷案件中,拆遷方最喜歡用的還是成本法,但是590號令明確規定了,經營的企業是可以利用收益法的,甚至有些可以利用基礎計價法,或者假設開發法,但是,評估機構統一不接受,在評估當中故意繞開了好的評估高的評估方法,給企業一個評估低的評估方法,這也是評估中存在的陷阱。

第四,在與評估公司談判或者周旋時要注意哪些問題,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吳少博律師認為主要有五點:

1、不要去占小便宜。評估公司經常會處於各種目的,幫企業虛構或者增添一些資料,比如機器數量加一台,廠房門面加一塊這種,會給企業評估報價提高一點點,但是這些都是有可能埋下伏筆的,要注意。

2、不要賄賂評估公司。企業有些時候為了讓評估公司多量一些,多寫一些附屬物,就賄賂評估公司,這是我們不贊成的。即便評估公司不是政府的工作人員,但是拿了賄賂也是要受處分的,而且可能對接下來的補償談判造成不利的影響。

3、出具任何文字都要慎重簽字。比如評估公司要你出具一個承諾書、保證書,或者你自己寫一個評估單、報價單,這些需要簽字的地方都要慎重簽字,如果企業主簽了字就變成對方拿著的一個手續和手段,到最後拿著這個反過來要脅你,能拿多少拆遷補償就不由你的意志決定了,甚至往上彙報的時候說你獅子大張口,這都是有可能的。

4,企業的合法手續,手裡有土地證、房產證、營業執照、納稅登記、一些稅票等等,不要隨意給評估公司,因為我們在案件代理當中遇到過,把這些給評估公司以後,到時候真正出現訴訟糾紛的時候,評估公司說這些東西丟了,或者是上交給拆遷方了,不返還給你,企業就失去了相應證據。

5,要充分說明企業的不動產及附屬物的特殊性,也就是企業的特殊點,要跟評估公司闡明。比如被拆遷企業是加油站,或者是特殊行業,專利、附屬設施特別多的,精密儀器非常高端的企業,在這一塊上評估價值跟評估方案完全是可以區分開的。

以上就是北京吳少博律師事務所對於企業如何與評估公司談判的一些淺薄的心得,希望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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