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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藝術:美在形體,美在動態,美在佈局變化

書法是一種抽象的藝術美, 存在于現實生活中。 書法藝術美也不是主觀自生的東西, 而是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物形體動態的美在書法家頭腦中的反映, 並滲透著書法家的主觀情緒。

我國漢字最早起於象形, 現在有些字仍帶有象形的遺跡。 如雨中有點, 木中有幹。 說明我國文字本身就具有造型美的持包。 隨著漢字的發展變化, 書寫逐漸捨棄了圖形畫影的象形, 規範簡化為點、橫、豎、曲、撇、捺、挑、鉤等筆劃, 這就是形狀不一的線條。

米芾書法

這些線條決非對客觀事物的直接描摹, 但又與現實生活有密切的關係。 加上我國漢字獨特的書寫工具, 從而使這些線條有粗細、肥瘦、方圓、剛柔、濃淡、幹濕等豐富多彩的變化。 欣賞好的書法作品, 可以引起對現實生活中形體美和動態美的聯想。 另一方面, 點線結體、佈局的豐富變化, 也傾注著藝術家飽滿的思想感情。

書法藝術的生產是一種精神生產, 而這種生產的過程, 往往蒙上一層神秘的包彩, 生活真實之象, 怎樣才能變成藝術真實之象, 這是值得探討的一個深層次的問題。

史正學草書《柳宗元·江雪》

在通常的文藝研究中, 重視的是創作的社會學方面的研究,

而相對忽視了對創作主體的作家方面的心理的研究。 我們應當著重揭示藝術家在創作實踐中的心理活動的奧妙和規律。 藝術並不是物質的實體, 而是一種精神創造, 是一種恍兮惚兮, 窈兮冥兮的物外之象、弦外之音、言外之旨。

藝術的精靈是一種滲透了社會文化背景、浸染了民族文化傳統的體驗與知覺, 意象與情緒, 是一種審美主體與審美客體相交相生的“意象”、“意境”。 書法藝術作品與社會生活之間, 橫亙著不是一面“鏡子”, 而是一個人, 一個活生生的、有創造性的人。

魏廉貴書法《李白詩·獨坐敬亭山》

書法藝術美創作的過程, 就審美主體的心理活動方式而言, 是一個包括感覺、衝動、認識、思維、想像等心理功能在內的極其複雜的過程。 生活是創作的源泉, 但是, 一切生活現象只有變成藝術家的心理現象, 才可能變成藝術現象, 這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還必須從審美的心理層次上對藝術的產生作出更為具體和嚴謹的闡釋。 “神與物游”就是藝術家主觀精神與客觀環境的契合,

是情與景的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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