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7 年 11 月 14日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楊敏先生的通知, 獲悉楊敏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質押, 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份質押的具體情況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楊敏先生于2017年11月13日將其持有的780萬股有限售條件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8.86%)質押給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 楊敏先生持有公司3080.88萬股有限售條件股份, 占公司總股本的35.01%。 楊敏先生本次質押後, 累計質押股份為780萬股, 占其持股總數的25.32%, 占公司總股本的8.86%。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質押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楊敏先生、楊阿永先生分別持有公司股份3080.88萬股、2529.12萬股, 兩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610萬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63.75%。 楊敏先生合計質押股份780萬股, 楊阿永先生合計質押股份0萬股, 兩人合計質押股份780萬股, 占兩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的13.90%, 占公司總股本的8.86%。
楊敏先生本次股票質押主要用於投資等用途。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 11月15日
報備檔
1、《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