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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股份質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17 年 11 月 14日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楊敏先生的通知, 獲悉楊敏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質押, 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份質押的具體情況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之一楊敏先生于2017年11月13日將其持有的780萬股有限售條件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8.86%)質押給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初始交易日期為2017年11月13日, 到期回購日期為2020年6月11日, 相關質押手續已辦理完畢。

截至本公告日, 楊敏先生持有公司3080.88萬股有限售條件股份, 占公司總股本的35.01%。 楊敏先生本次質押後, 累計質押股份為780萬股, 占其持股總數的25.32%, 占公司總股本的8.86%。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質押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楊敏先生、楊阿永先生分別持有公司股份3080.88萬股、2529.12萬股, 兩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5610萬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63.75%。 楊敏先生合計質押股份780萬股, 楊阿永先生合計質押股份0萬股, 兩人合計質押股份780萬股, 占兩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的13.90%, 占公司總股本的8.86%。

楊敏先生本次股票質押主要用於投資等用途。

楊敏先生個人資信狀況良好, 具備資金償還能力, 不存在可能引發平倉風險或被強制平倉的情形, 導致公司實際控制權變更。 若後續出現上述風險, 楊敏先生將採取包括但不限於補充質押、提前還款等措施應對上述風險。 上述股份質押事項若出現其他重大變動情況,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 11月15日

報備檔

1、《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確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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