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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名主持起訴建行,原來銀行還有這些貓膩

文|七七讀財(ID:se7enmoney )

今天看到一條新聞:央視《今日說法》主持人李曉東, 近日一紙訴狀將中國建設銀行告上法庭。

事情是這樣的, 2016年3月,

李曉東用建行龍卡信用卡消費一萬八千餘元, 但有69元未還清, 然而10天之後, 竟然產生了300餘元的利息。 在多次撥打建行客服電話後, 李曉東才知道, 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當月帳單的總額來計算, 而不是以未清還部分的金額來計算。 李曉東認為, 建行這樣的信用卡計息方式明顯不公平, 其相關條款應為無效的格式合同條款, 且建行應返還向其收取的300餘元利息。

原來是“全額計息”惹的禍。 最近我們一直在談信用卡, 那今天七哥就和大家說說然很多人花了冤枉錢的“全額計息”

全額計息, 又叫做全額罰息, 指的是如果到最遲還款日, 你未能全額還款, 就算是差一分錢, 都會按照當期帳單全額以萬分之五的日利息計算,

並按月計算複利。 聽起來有點拗口, 舉個例子說一下。

比如小六3月2日刷了10000塊錢的信用卡, 3月23日是帳單日, 4月9日是還款日。 在4月9日的時候, 小六隻還9999元, 欠了一塊錢, 那麼銀行就會從3.2開始按日息萬分之五給小六這筆10000元記利息, 直到你全部還清, 並且到下個週期的時候利息會“利滾利”的進行計算。

可見, 少還了1塊錢, 你就要為此付出高額的代價。 而且如果你一直忘了還, 複利的計算方式, 會讓你這筆錢如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

信用卡的計息方式除了全額計息, 還有部分計息, 即部分還款, 部分計息。 僅到還款日未還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利息計息。 利息外再還一筆滯納金。 例如現在七哥知道的, 工商銀行就是實行這種還款方式。

還有一種分段計息, 如果你還款日只還了部分款項, 那麼從消費日到還款日, 仍按全款計息, 但是還款日後, 將按未還清部分計息。 如目前農業銀行就是這樣的罰息方式。

據七哥瞭解到的, 目前除了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以外, 其他銀行都是全額計息。

不過, 銀行考慮到大部分人只記得信用卡的大頭可能會忽略掉一些小頭, 一些銀行也推出容差還款政策。 意思就是指的是如果你只是未還零頭, 這樣你已還部分還是算免息的。 比如前面例子裡的1元錢, 這種是不會被罰息的。 目前推出這一新政的銀行也不多, 一般的容忍額度就是10元以內。

全額計息, 被很多人稱之為“霸王條款”, 而很多銀行也是因為信用卡違約事件嚴重, 特別是小額違約, 銀行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 不得已才用這種政策保護自己。

在你辦信用卡的時候, 工作人員也不會跟你提到這個全額罰息的政策, 所以我們在辦卡是需要好好研讀一下開卡合同。

除了未還款項, 信用卡提現也是沒有免息期的。

從你用信用卡取現日起, 每日以萬5的利息計算, 折合年利息超過18%。 而且很多信用卡取現還需要支付手續費, 所以不是萬不得已不要用信用卡取現。 如果缺錢可以試試, 讓你身邊的朋友給你現金, 然後把卡給他們去消費。

還有一種情況, 取自己存進去的錢也需要支付手續費。 手續費各家規定不同, 有的銀行收取1%, 最少要收10元;有的銀行收取2.5%, 最少要收50元。

在上一篇文章裡七哥就提到, 一定要健康用卡, 不要透支消費。 每個月要看銀行的對帳單。

最後, 給大家匯總了各家銀行的對未還款項的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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