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五, 央行發佈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管業務的指導意見:
1、剛性兌付被明令禁止, 資金池操作被禁止;
2、資產流動性風險管理加強, 明確了“期限錯配”的內涵, 並規定了封閉式資管產品最短期限不得低於90天;
3、產品融資杠杆率得到同意, 分級杠杆比例降低;
4、金融支援實體經濟態度堅決:放款支援債轉股的公募產品審批;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資管產品參與國家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建設、科技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等。
本次新規延續了“新老劃斷“的原則, 並給予約一年半的時間作為過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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