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有個朋友鬱悶了。
他在市中心豪甩五百萬,
買了個豪宅,
簽了合同, 朋友以為這房子就跑不掉了,
結果賣家告訴他,
房屋過不了戶, 因為已經被房東賣給別人了,
朋友哭得昏天搶地,
這時候小編就問他了:你網簽了嗎?
朋友一臉懵:啥叫網簽?
其實啊, 不論是買賣二手房, 還是商品房,
都要網簽。
今天, 就給您說說,
關於網簽的那三兩事兒……
所謂“網簽”, 就是房屋買賣的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後、房屋過戶以前, 需要先在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的過程。 網簽之後, 買賣雙方, 以及其他協力廠商都可以在該交易系統中查詢該房屋的交易情況。
一般來說, “網簽”的程式是:雙方當事人先簽訂一份購房的定金協定, 或者買賣合同的文本, 然後在網上簽約系統進行登記和備案, 並列印合同進行簽字、蓋章, 最後在電子樓盤表上寫明該房已被預訂。
FALELE
並不是的。
網簽之前,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過了紙質的房屋買賣合同, 一般來說,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當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 合同就已經成立並生效了。
一份生效的合同是需要當事人雙方進行履行的, 也就是說, 購房者有支付房屋價款的義務, 而賣房者有交付房屋的義務。
而網簽, 只是合同簽訂以後的備案, 是房地產相關部門為了達到更好的管理規制目的而採取的行政措施, 與合同的效力無關。
FALELE
你要是這麼想的話, 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首先, 現在很多房子常常處於漲價之中, 如果沒有進行網簽, 那麼賣方可能會把房子以更高的價格賣給第三人, 而且先一步過戶;假如出現了這種情況, 購房者基本是拿不到房子了, 只能追究賣家的違約責任。
最後, 辦理網簽等於給你準備要買的房子上了把鎖, 能很好地保證你能夠拿到房子。 購房者一旦辦理了網簽, 非經買賣雙方同意或法院的判決, 網簽是不能解除的。 如果遇到一房數賣的情況, 在各方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 各方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佔有房屋的, 如果你辦理了網簽, 那你就相對其他人優先取得房屋的權利。
FALELE
瞧, 網簽還是很重要滴,
君不見, 現實之中,
多少人因為忘記辦網簽,
最終淪落到睡大街的悲慘結局……
最後提醒一下大家,
簽完購房合同,
記得定個鬧鐘提醒自己去網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