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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指引——70.積體電路重大專案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企業成熟期稅收優惠

近日, 國家稅務總局推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指引》, 我們將陸續編發稅收優惠政策的具體內容。 今天發佈企業成熟期稅收優惠之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軟體企業稅收優惠、動漫企業稅收優惠、積體電路企業稅收優惠、研製大型客機、大型客機發動機項目和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企業等稅收優惠:積體電路重大專案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積體電路企業稅收優惠

70.積體電路重大專案增值稅留抵稅額退稅

【享受主體】

國家批准的積體電路重大項目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11年11月1日起, 對國家批准的積體電路重大專案企業因購進設備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准予退還。

【享受條件】

(1)屬於國家批准的積體電路重大項目企業;

(2)購進的設備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固定資產範圍。

【政策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退還積體電路企業採購設備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通知》(財稅〔2011〕1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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