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 11月14日, 自治區物價局、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了《全區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此次專項檢查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開展。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檢查的通知》, 物價部門及住建部門將根據2016年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查處情況、12358價格監管平臺房地產價格舉報分析情況等, 確定檢查範圍及檢查數量。 檢查對象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仲介機構,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盤和房地產仲介機構門店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進行檢查。
檢查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30日。 本次檢查以市、縣(區)價格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為主組織開展, 各市可結合本地實際, 採取下查一級或聯合檢查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抽查方式, 也可對部分區域在售樓盤、門店進行摸底、暗訪, 對發現違法線索的單位進行檢查。
[檢查重點]
開發商、仲介賣房禁觸十條“紅線”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查處的行為包括:
1.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2.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
3.標示資訊不全, 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
4.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 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
5.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6.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
7.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 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
8.捂盤惜售, 炒賣房號, 操縱市場價格。
9.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 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10.其他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