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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言輕門鐵襠功

凡學槍者, 一要明其本也, 二要認其法也, 三要知其典也。

何為槍本?虛實奇正、動靜承定。

何為槍法?撐按隨駝、借談並閃。

何為槍典?劈砍鉤掛、托挑摔壓、刀轉、圈掃盤紮、曲直崩靠、拋措索拿、搬穿孤擼、挽攪截滑。

槍本:

論日:1.動者:取其舞之靈活也。

2.靜者:取其清心寡欲也。

3.承者:接也。

4.定者:按也。

5.虛者:半留半進也。

6.實者:老成也。

7.奇者:傍兵說伏也。

8.正者:當交戰也。

槍法:

撐者:從高來則撐之。 身外按者, 在我槍之下則按之。

隨者:得紮則紮、不可紮則隨之。

駝者:托也, 在我槍上則駝之, 所以先托後駝也。

借者:順人力、借人挑力、談者悠悠自得之象也。

並者就勢破勢, 因法破法。

閃者:左右兼步、閃其身也, 動靜者, 動不專動, 所主者靜、靜不專靜、所主者動。 動、靜互為經緯者。 承定者, 按住敵槍, 持而不動心也, 欲紮之勢, 目窺其神情, 見其欲動之機, 即欲紮我, 我先紮之。 虛實者有法勢、有虛中實、有實中虛, 有虛中虛, 有實中實。

何為虛實法勢:法虛勢虛, 為虛中虛。 法實勢實, 為實中實。 勢虛法實, 為虛中實, 勢實法虛, 為實中虛。

奇正曰:身槍有奇正、有奇中奇、有正中正、有正中奇、有奇中正。 何為奇中奇?身歪槍斜, 為奇中奇;身正槍正, 為正中正;身正槍斜, 為正中奇;身斜槍正, 為奇中正。

以上十六條有初學之法, 當先講究明白, 然後再學槍典, 方不失規矩, 不然大綱已失, 雖有此數點, 亦難保矣。

又雲:“身有三病, 莫臨敵, 心存成見, 被人欺, 不學空化, 難為手, 工夫不到, 終是迷。 三病者, 三尖不明一也, 當空不紮二也, 長而不知短用三也, 心存成見, 化即不能空化者也。 ”

第一 總論法

夫槍法一人敵也, 兵法萬人敵也。 有志於此者, 當熟讀孫武深明韜略, 不可圖己終身也, 吾願學者, 于平時清心寡欲, 精彩奧妙, 兵法槍法, 以至於入神之地。 更兼之以誠待人, 以知無嬌無卑, 其見用也, 可以立功名, 成事業, 上保國計, 下保民生, 撥亂反正, 救困扶危;其不用也, 則隱居山林、讀書佩劍, 防身修心, 石室雖小, 別有乾坤。

古人雲:“三尺劍、五車書、一爐香、居陋室, 而為銘。 君子居之, 何陋之有。 ”

第二 論精神

用兵之道, 貴在前知, 槍法亦然。 敵欲至動, 而神先告我, 或左或右、或進或退,

觀其神可以知前, 迎其機而破之, 其斯得法。 若不察其精神, 何由知敵心之嚮往, 而預為之備彼槍, 已發從其後而追之, 必不及矣。 傳曰, 凡事預則定, 不預則廢, 信不信乎。

第三 論勝敗

槍未出在我, 已出在人, 雖手眼青白, 出手老成, 亦能保必勝。 即日, 吾法甚善、安知無更善於我者, 吾藝甚精, 安知無更精於我者, 但生克有一定之理、天地無必勝之數, 安得日:有勝無敗乎。 要知勝敗最難畢乎, 虛已而已, 我敗心亦靜, 我勝氣莫浮、孫武兵書十三篇大意不外乎此。

第四 論貪勝

從來虛則難及, 實則易破, 若彼虛而我實, 則性貪勝矣, 貪勝則力猛, 力猛則出手無節, 敵槍之變, 手足無措, 雖有智術, 亦無所施, 劍有漁郎問津, 槍有逍遙戰杆, 此不貪之道也。

第五 論剛柔

力有剛柔, 剛柔之用, 剛居其一, 柔居其九, 不過轉瞬之時, 即變為柔, 蓋以柔之屈伸, 反復易剛之屬伸, 反復難也。 不然則久非剛, 僅成著力、敵槍一變, 無可知何也。 故日:過剛則折, 此之謂也。 或曰:可以剛而獨用柔, 可以柔而獨用剛乎?曰非也, 剛不離柔, 柔不離剛。 彼此而相濟也。 曰何以相依, 用柔之時心在剛, 是內剛而外柔也, 剛中有柔, 柔中有剛, 剛柔相濟, 引纏綿之地, 而應窺其離合之地, 斯得相濟之妙也, 若夫柔而無剛, 則失之, 專剛而無柔則失之勁也。

第六 論虛實

凡槍之虛實, 全在乎心, 不在乎形, 心若虛, 行雖實, 亦虛心若實, 形雖虛亦實, 假如我槍雖入, 心防敵變, 彼若轉動, 我能隨之, 不實而虛乎, 入乃不深視為必勝;有進無退,

敵勢一變, 則束手無策, 不虛而實乎, 傳曰:見可而進, 知難而退, 斯不謬矣。

第七 論自新

夫槍法甚多, 難以概傳, 一槍之法, 或包一二, 或包二三, 以至於十百, 必視自於此槍之中, 細心揣摩, 推出槍中之槍, 法外之法, 以至無影無形。 然後臨時斯能見機而作、變化無窮, 如五形之生克, 如陰陽之運動, 一動一靜, 無不合宜, 然此宜能皆以口傳之哉, 在乎學者, 自己隅反耳, 初學故是不能, 功夫自有妙用。 經日:溫故而知新, 此之謂也。

第八 論槍法不可執一

槍之最要手法, 而更莫乎身法, 手法故宜靈活, 身法尤不宜同執, 故身法必忽直忽伸、忽近忽遠、忽大忽小、忽進忽退, 閃身法如電, 運步法如星飛, 有如大鵬展翅, 有如猿猴人洞, 虛活靈動、方雲合法, 若拘大小而定勝敗,則執矣。故曰:勿守株待兔,當臨時以制宜。

第九 論初學不可躐等

預仰體前人之意,不欲私於己,欲以供諸同志,豈能好之,之念甚誠,廣而大之、之念甚切、故不揣愚陋謬為序言,聊以述甚粗且淺者,夫著精微之旨,不可言語形容者,尚有多端,姑著余論以示人,有心者誠能即此而推之,由淺入深,由近及遠,則精微之妙用,亦即此而得之,謹將奇斷之法。開列於後,以俟後之學者,熟習之,細思之,循序而進之,不可視為末藝術,而忽之也。傳曰:譬如行遠而必自邇,登高必自卑,豈不然乎。

第十 論槍法不可濫傳

聞之有文事者,必有武備,吾故欲此事公之於天下,傳之後世法也,但傷人之術,不可不擇人而傳。法曰:不忠不孝者不傳。不仁不義者不傳,無禮無信者不傳,好勇性貪者不傳,不謹不慎者不傳。古人雲:教之不善罪從于師。孟子雲:善戰者服上刑,可不慎哉。

第十一 論功夫

槍法雖小道,不專心致志,則不能成,後之學者,必用百至於千之功,方不負吾留之法也。然反復思之,方知立意,深遠有言,一遺百之憾惜乎,不能盡載於紙,以為後世法也。

古人雲:槍法已成,口不能明,誠哉是言也。又雲身有三病莫臨敵,心存成見被人欺,不學空化難為手,功夫不到終是迷。

第十二 論勢法

未有勢法先有此理,故勢有善不善,理順則無不善之勢,法有精不精,理順則無不精之法,是以善學者,務要先明其理,則勢法自無弊矣。

若拘大小而定勝敗,則執矣。故曰:勿守株待兔,當臨時以制宜。

第九 論初學不可躐等

預仰體前人之意,不欲私於己,欲以供諸同志,豈能好之,之念甚誠,廣而大之、之念甚切、故不揣愚陋謬為序言,聊以述甚粗且淺者,夫著精微之旨,不可言語形容者,尚有多端,姑著余論以示人,有心者誠能即此而推之,由淺入深,由近及遠,則精微之妙用,亦即此而得之,謹將奇斷之法。開列於後,以俟後之學者,熟習之,細思之,循序而進之,不可視為末藝術,而忽之也。傳曰:譬如行遠而必自邇,登高必自卑,豈不然乎。

第十 論槍法不可濫傳

聞之有文事者,必有武備,吾故欲此事公之於天下,傳之後世法也,但傷人之術,不可不擇人而傳。法曰:不忠不孝者不傳。不仁不義者不傳,無禮無信者不傳,好勇性貪者不傳,不謹不慎者不傳。古人雲:教之不善罪從于師。孟子雲:善戰者服上刑,可不慎哉。

第十一 論功夫

槍法雖小道,不專心致志,則不能成,後之學者,必用百至於千之功,方不負吾留之法也。然反復思之,方知立意,深遠有言,一遺百之憾惜乎,不能盡載於紙,以為後世法也。

古人雲:槍法已成,口不能明,誠哉是言也。又雲身有三病莫臨敵,心存成見被人欺,不學空化難為手,功夫不到終是迷。

第十二 論勢法

未有勢法先有此理,故勢有善不善,理順則無不善之勢,法有精不精,理順則無不精之法,是以善學者,務要先明其理,則勢法自無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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