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市國稅局官網消息, 為配合“營改增”試點的推進, 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 規範發票開具和使用, 上海作為首批試點城市, 將從2017年12月起開展全新的有獎發票試點, 最高獎金達到40萬元。
此次有獎發票試點範圍鎖定為個人消費行為較為普遍的餐飲業、住宿業、娛樂業和裝飾業4個服務性行業。 只有在上述四類行業消費取得的增值稅發票, 才能參與搖獎、兌獎。 包括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 並經過驗證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此次試點的有獎發票採用“兩次”搖獎模式。
第二次開獎為定期開獎, 通過上海稅務網站和電子支付平臺等多種方式提前告知開獎日期。 第二次搖獎僅限於參與第一次搖獎並已實名制註冊的個人消費者, 最高獎金不超過40萬元, 最低獎金不低於5萬元。 中獎者須在開獎結果公佈之日起60日內到上海市國家稅務局指定地點兌獎, 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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