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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七大惡習,太俗了!

“習氣”原本是佛教語。 謂煩惱的殘餘成分。 佛教認為一切煩惱皆分現行、種子、習氣三者, 既伏煩惱之現行, 且斷煩惱之種子, 尚有煩惱之餘氣, 現煩惱相, 名為“習氣”。

清黃宗羲《明夷待訪錄·財計》:“治天下者既輕其賦歛矣, 而民間之習氣未去, 蠱惑不除, 奢侈不革, 則民仍不可使富也。 ”與此同時, 也引申為一種書法術語, 成為對書法用筆、結體以及章法、情調等等的品評語。 泛指用筆、結體等方面流於熟濫、庸俗, 缺乏高雅的情調, 寓有貶義。

死板

尤其楷、隸、篆, 很多書者寫的非常認真工整, 咋一看, 很正派, 細看如美術字一般,

死板沒有生氣。 我想是因為他把點畫當成個體去書寫, 忽略了點畫之間、字之間的呼應關係, 雖工整, 卻死氣沉沉, 沒有神。

隨便

很多書者很少臨帖, 或者臨帖只是抄書, 沒有悟到正確的筆法, 書寫總是率性而為, 甚至把寫硬筆字的很多習慣帶進毛筆字裡,

不懂得換鋒、使轉, 隨便劃拉。 寫出來的作品滑、浮, 充滿江湖氣、俗氣、莽夫氣。

誇張

適度的誇張有利於增強作品的生動性和感染力。 但一味的誇張作怪, 就不妥了。 很多書者, 因為看過大書法家揮毫的視頻, 看到他們將某字的一筆拉長, 覺得很有範,

卻沒有理解為何要這樣處理, 於是只要寫到類似的字就依葫蘆畫瓢的做誇張, 導致作品張牙舞爪, 一紙俗氣。

顫抖

很多書者為了讓寫出的點畫有蒼茫的氣息, 或者是誤解了碑帖的點畫形態, 書寫是一味的抖動, 似乎蒼茫有力, 實為惡俗不堪。

花哨

尤其是近年來, 各種展覽的盛行, 為了追求視覺衝擊力, 變書法為設計(當然我不反對設計, 好的章法字法都要經過書家經意或不經意的設計), 於是乎紙色五花八門, 拼拼貼貼。

印多

古代流傳下來的書法作品, 因為眾多人收藏過, 常常蓋滿印章, 並非作者本人所為。 不排除這些眾多的印章有時候反而增加 了作品古樸的氣息。 所以現代書家在寫冊頁、書劄類作品的時候也要蓋上很多章, 往往取得很好的效果。 但一味的這樣, 例如在條幅、甚至中堂裡這樣為之, 就有點奇怪了。

怪拙

書家有的追求樸拙的書風,但是怪拙是要建立在巧的基礎上的,古人說,學書先以不工求工,然後以工求不工,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但現在有很多人不分青紅皂白,一味追求所謂的拙樸,反而弄得怪氣橫生,就像一個成年少婦,硬要學少女狀,實在噁心,俗氣。

怪拙

書家有的追求樸拙的書風,但是怪拙是要建立在巧的基礎上的,古人說,學書先以不工求工,然後以工求不工,說的就是這個意思。但現在有很多人不分青紅皂白,一味追求所謂的拙樸,反而弄得怪氣橫生,就像一個成年少婦,硬要學少女狀,實在噁心,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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