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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保單面臨債務清償該怎麼辦?

上期我們說到林羽因炒股失敗欠了陸凡100萬, 林羽名下有份保單, 陸凡要求林羽退保用現金價值償還債務遭拒。 陸凡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 正常情況下林羽是保不住這份保單的。

《保險法》第四十七條:投保人解除合同的, 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 保單的現金價值屬於投保人的投資型收益, 不屬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的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範圍。 因此, 投保人欠債了, 他的保單是隨時可以被查封的。

如果保單被解除,

會有什麼影響?

保單的被保險人是林羽的兒子, 《保險法》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 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保險條款規定, 林羽的兒子未來在上學、結婚、創業的時候都能夠領取一筆確定的金額。 如果說保單被執行, 那麼他未來的各項利益將會受影響, 嚴重點可能會直接導致他的人生被改變。

林羽能否保住這份保單呢?

《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七條:投保人解除保險合同, 當事人以其解除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同意為由主張解除行為無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已向投保人支付相當於保險單現金價值的款項並通知保險人的除外。

這句話什麼意思呢?

打個比方, 林羽給孩子買的保單總繳費100萬, 保單現金價值只有20萬。 如果說陸凡要求這份保單退保償債, 那麼他也只能拿到20萬而非全部的100萬。 前面我們也講了, 如果解除合同會對被保險人也就是林羽兒子的利益造成影響, 這個時候, 如果有一個人, 比如林羽的父親, 覺的孫子的利益不能受影響, 就跟林羽說:“保單解除, 也只能拿到20萬去償還債務, 我給你20萬, 然後你把這份保單的投保人變更成我。 ”通過這樣的操作, 在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況下, 能夠很好的保護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

所以理論上來說林羽可以通過這種方法保全這份保單, 但具體操作方法必須根據保險公司的相關政策和當時的法律環境進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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