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房價只漲不跌, 孩子婚後買房錢不夠, 雙方父母出錢買房很正常。 但是後期一旦子女離婚, 房產分割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 如果不牢記3點事項, 房子一不小心就歸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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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點:房產證上最好寫夫妻兩人的名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誰就享有所有權。 雖然法律上有相關固定, 為了避免離婚時一方獨吞財產, 最好將房產證上寫上兩個人的名字。
《婚姻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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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買房贈送給子女應當簽訂協定婚後父母為子女出資買房, 一般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但是明確只是贈與自己子女一方的就要簽訂協定,
還有一種情況, 就是父母那首付, 子女共同還貸的, 《婚姻法》規定婚前繳納首付和償還的貸款歸一方所有, 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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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點:付款方式選擇銀行轉帳, 保存好回執單。轉帳回執單是非常重要證據, 因為經常出現房產分割時, 父母拿不出支付房產款項的證據, 被別人說是自己拿錢買的, 這種情況法院很難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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