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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為何提倡存天理滅人欲?人欲指的是人的什麼欲?你肯定想錯了

朱熹(1130~1200), 字元晦, 一字仲晦、號晦庵、晦翁、考亭先生等, 祖籍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婺源), 出生于南劍州尤溪(今屬福建尤溪), 求學期間寓居於延平、建州、建陽、崇安一帶(今福建南平到武夷山建溪一帶)。

朱熹19歲之時就進士及第, 早期與二程的“游於釋老、出於六藝”一樣, 留心於佛教、道家等典籍。 24歲之時(1153年), 受學于楊時的再傳弟子延平李侗, 因此得以學習程頤、程顥“洛學”的正統, 此後多次受教于李侗, 奠定了其後集理學之大成的基礎。 宋孝宗隆興元年(1163年), 朱熹已經是名滿天下的理學名家。


朱熹曾任樞密院編修官、秘書省秘書郎, 在江西南康、福建漳州、湖南長沙擔任過地方官。 為官期間申明敕令、懲治奸吏、政績顯赫。 只是他從政時間非常短暫, 一生成就主要在理學方面。

朱熹繼承了北宋二程兄弟的理學, 並吸引融合了張載等其他學者的學說, 成為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

世稱“朱子”, 成了與孔子齊名的華夏文化名人。 朱熹一生致力於《四書》、《大學》的注釋與闡發, 著有《四書集注》、《四書或問》, 使得《四書》成為高於《五經》、《詩經》、《尚書》、《禮經》、《易經》與《春秋》的儒學經典。

牆裡開花牆外香, 朱熹活著的時候沒有引起統治者足夠重視, 死後卻受到官方的極度推崇。 蒙元皇慶二年(1313年)恢復科舉時候, 詔定以朱熹的《四書集注》作為科考的考試內容。 朱熹的學說從此被規定為科場程式;明洪武二年(1369年), 朱元璋規定科舉以朱熹“傳注為宗”, 從此科舉考試有了“標準答案”;清康熙皇帝更是推崇朱熹, 升朱熹為配享孔廟的第十一哲。 統治者大力推崇下, 朱程理學成了數百年來的意識形態主流。


在野的朱熹一生都在忙於著書立說講學之事, 門人子弟遍佈大江南北, 直到今天各地方仍有朱熹講學的場所遺存, 如湖南的嶽麓書院, 江西的白鹿洞書院。

兩宋三百餘年間, 黨爭一直就沒有消停過。 靖康覆國, 宋室南渡, 同時宣告了徽宗年間蔡京朋黨集團“紹述”政治的結束,

“崇寧黨禁”與“元祐學術”之禁也隨之取消;建炎年間, 隨著對王安石變法集團的批判與聲討, 出於政治需求, 趙構公開表示“最愛元祐”。 受此政治導向影響, 朝堂之上新的一輪黨爭也隨之開始。

如果說北宋年間的朋黨之爭是學術之爭, 那麼南宋的黨爭則是朋黨之爭與道學之爭的混合體。

宋代是我國古代經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歷史時期, 在燦若星辰的宋儒努力之下, 完成了由“漢學”向“宋學”的轉變。 即由章句之學轉變為義理之學。

但近千年來, 許多人只是簡單的將宋學理解為理學。 這是不確切的!朱程理學在宋時僅僅是宋學的一個流派而已, 直到南宋年間才發展成為顯學。 後又長期佔據經學的主導地位, 因此人們誤以為理學便是宋學。

其實, 宋學流派眾多, 絕非只有理學一家所能涵蓋。

中國學術思想強調門戶之見, 道統之說。 所有流派無不以正宗自居!一家之說為讜言正論, 其它流派自然被視為旁門左道、歪理邪說了。

二程以為自己“得不傳之學於遺經, 志將以斯道而覺斯民”。 只有自己的學說才能扛起儒學發展史的第三面大旗, 這種“一道德”禁錮思想的行為影響後世至深。

政治制度的專制可以通過革命手段破除, 而破除文化專制則需要付出更多的艱辛與努力才可以!


我國深厚的一言堂傳統,與朱程理學成為顯學有著因果關係的。朱程理學不求具體、不求分析、不求實證,缺乏理論科學實驗的思維與傳統,理學的興盛,使得本來領先於世界的中國哲學思想從此步入了沒落與停滯。思想的停滯,進而導致了政治、經濟、各方面的停滯,從兩宋之後,華夏文明逐漸落伍於世界。

後世更多的人理解理學,則是斷章取義的批判“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天理人欲、不容並立”等朱程理論了。如此理解理學,完全是對朱程理學的一種誤讀。其實朱熹的學術思想是有進步性的——朱熹以為,看一個社會的“利病”,首先要看人民的“休戚”,也就是人民的喜樂憂慮;而看人民的喜樂憂慮,就必須要看地方官員的“賢”與否了;看官員的“賢”與否,就要看監司,即上級監察部門的“綱”。

所謂“綱”,就是政府設立的規矩與制度,在彼時,它們來自代表天意志天子的“本”。而“本”的產生,必須要遵循“理”,而不是“欲”。如果一個國家、一個社會,自上而下都是無窮無盡的“欲”,那麼哪裡還會有什麼“理”存在?

朱熹提出的“天理”,是他的“治國平天下”之道!

是發韌於中世紀專制歷史時期,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的一種樸素“民主”、“民生”、“民本”思想!

理學有兩個顯著的特徵:一是重義理,二是講倫常。在理學家眼中看來,理是本體,是產生天地萬物的根據或本原。朱熹曾說:“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亦無人無物。”


“天理”與“人欲”如冰炭不能同器,水火不能同爐。朱熹反復論證的“理”不僅適用於天地萬物,而且可以用於人事。此舉,無疑會為彼時的封建統治秩序提供理論依據。後世一些御用文痞竭力鼓吹“三綱五常終變不得,君臣依舊是君臣,父子依舊是父子。”

經過這些別有用心者的發揮,三綱五常逐漸成為封建制度的支柱理論。此後數百年間,三綱五常對廣大人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理學在強化封建禮教,維護宗法等方面,起了消極甚至反動的作用。從這一層面來看,朱程理學貽禍無窮。


我國深厚的一言堂傳統,與朱程理學成為顯學有著因果關係的。朱程理學不求具體、不求分析、不求實證,缺乏理論科學實驗的思維與傳統,理學的興盛,使得本來領先於世界的中國哲學思想從此步入了沒落與停滯。思想的停滯,進而導致了政治、經濟、各方面的停滯,從兩宋之後,華夏文明逐漸落伍於世界。

後世更多的人理解理學,則是斷章取義的批判“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天理人欲、不容並立”等朱程理論了。如此理解理學,完全是對朱程理學的一種誤讀。其實朱熹的學術思想是有進步性的——朱熹以為,看一個社會的“利病”,首先要看人民的“休戚”,也就是人民的喜樂憂慮;而看人民的喜樂憂慮,就必須要看地方官員的“賢”與否了;看官員的“賢”與否,就要看監司,即上級監察部門的“綱”。

所謂“綱”,就是政府設立的規矩與制度,在彼時,它們來自代表天意志天子的“本”。而“本”的產生,必須要遵循“理”,而不是“欲”。如果一個國家、一個社會,自上而下都是無窮無盡的“欲”,那麼哪裡還會有什麼“理”存在?

朱熹提出的“天理”,是他的“治國平天下”之道!

是發韌於中世紀專制歷史時期,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的一種樸素“民主”、“民生”、“民本”思想!

理學有兩個顯著的特徵:一是重義理,二是講倫常。在理學家眼中看來,理是本體,是產生天地萬物的根據或本原。朱熹曾說:“未有天地之先,畢竟也只有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無此理,便亦無天地,亦無人無物。”


“天理”與“人欲”如冰炭不能同器,水火不能同爐。朱熹反復論證的“理”不僅適用於天地萬物,而且可以用於人事。此舉,無疑會為彼時的封建統治秩序提供理論依據。後世一些御用文痞竭力鼓吹“三綱五常終變不得,君臣依舊是君臣,父子依舊是父子。”

經過這些別有用心者的發揮,三綱五常逐漸成為封建制度的支柱理論。此後數百年間,三綱五常對廣大人民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理學在強化封建禮教,維護宗法等方面,起了消極甚至反動的作用。從這一層面來看,朱程理學貽禍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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