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針對房價上漲, 為了切實解決普通群眾的住房問題, 正在大力推廣和試行住房租賃市場, 由於國家對住房租賃尚未有明確完善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 因為各地和部門也是在不斷摸索和實踐中, 探究住房租賃的新模式。
房子也可存銀行?沒錯, 這一創新舉措將殺入租房市場。
12月20日, 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劉軍在參加碧桂園“美好生活住有所居”中國住房租賃高峰論壇時透露, 建設銀行還將推出一項新的業務, 存房子也可以到建行, 完成從提供金融資產服務到提供不動產服務的業務轉變。
那麼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租賃商業機構參與到住房租賃市場當中對我們有什麼影響呢?
一, 優勢。
銀行和商業機構參與到住房租賃當中,
一般情況下, 我們租房都是租房者直接面對房東的交易, 有時候會有房產仲介, 但只是起到一個溝通的作用, 最終的定價權還是屬於房東, 房東的價格是基於市場房價, 而如果房屋租賃權在銀行手中, 決策者可以通過對價格的合理制定來達到合理分配資源, 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目的。
而同時房屋持有人在得到一次性房屋租賃總收益的同時, 也省去了繁瑣的租賃手續和程式。
二, 弊端。
雖然房屋存進銀行僅僅是剛提出, 並且準備試行, 但很多人提出了的自己的反對原因, 指出了許多問題。
①, 對房屋持有人, 也就是房東來說, 雖然省去了自己單獨租賃給他人的麻煩, 也得到了一次性收益金, 但是房東的住房在銀行的存儲期間, 失去了對自己房屋的價格決定權。
也就是說房東在得到一次性收益金後, 銀行把房屋轉給下家租賃企業後, 再由租賃企業租給租房者,
②, 對於租房者來說, 失去了和房屋持有人也就是房東直接對話的機會, 租房者面對的不是單個的人, 而是一個機構, 這樣一來租房者實際是處於弱勢地位的。
本來你可以直接和房東商量怎麼租房, 現在卻要經過兩次中間商, 房屋租金肯定比直接從房東處租賃更貴, 因為銀行和租賃企業也需要抽取利潤, 況且價格是他們定的, 所以租房者相對來說議價的能力大大降低。
小夥伴們, 你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