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功利化亦即信仰實用化, 即為滿足個人生活中的某些需求或某些實際利益, 決定其是否信仰, 信仰什麼。 信仰功利化就是通過某種信仰形式與神進行的利益酬答互換, 本質上也是一種利益交換。 邪教信仰功利化的色彩十分濃厚, 前提就是要神化邪教主。 被神化的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中, 價值取向不同, 行為認知不同, 雙方地位不平等, 交換結果不對等。 本文欲對邪教信仰功利化略作分析, 另辟新的視角審視邪教, 觀照邪教, 深入揭示邪教的欺騙性, 不當處敬請方家批評指正。
一、神化教主是邪教信仰功利化的前提
信仰功利化區別于一般功利化的關鍵在於信仰。 邪教信仰區別於宗教信仰的關鍵在於信仰物件根本不同。 邪教信仰物件是邪神而非正神, 邪教徒一般都狂熱地膜拜其邪教主。 邪教主之所以能夠成為邪教徒的膜拜物件,
正因此, 邪教主無不自我神化。 美國邪教“人民聖殿教”的教主吉姆·鐘斯自我吹噓:“我在幾千年前化身為佛, 後來我短期化身為巴布, 即為建立巴哈伊信仰的人。 我曾經在世上生為耶穌基督, 我最後一次化身為俄國的弗拉基米爾·列寧。 ”[1]中國邪教“法輪功”的教主李洪志也自稱“宇宙主佛”,
二、邪教主與邪教徒價值取向天差地別
邪教主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中, 價值取向天差地別。 邪教主主要謀取現世的實際利益, 邪教徒主要追求來世的虛擬利益。
許多邪教主通過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 用來世的虛擬利益換得現世的實際利益, 變得極其富有財產。 美國“人民聖殿教”邪教主吉姆·鐘斯擁有1500萬個人財產。 [4]法國“太陽聖殿教”邪教主德·芒布羅不僅聚集了大量個人財產, 而且在法國、瑞士等國還購置了豪華別墅。 [5]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也獲得了大量財產, 在境內外購置10套房產, 多輛小轎車, 在境外還有大量存款。 [6]邪教主往往不滿足於在與邪教徒利益交換中大量獲取錢財, 一夜暴富後又想方設法大施騙術, 以滿足其無度淫欲。 美國“人民聖殿教”邪教主吉姆·鐘斯可以隨意與女邪教徒發生性關係,
與邪教主謀求現世的實際利益不同, 邪教徒在利益交換中更加看中來世的虛擬利益。 美國“和平教團運動”邪教主迪瓦因自稱“宇宙的主宰”, 該邪教的信徒相信他來自另一個星球, 能夠拯救自己, 得到來世更多虛擬利益。 [11]美國“上帝之子”邪教主伯格自稱“摩西”, 該邪教信徒相信跟著他能夠進入穿越“大混亂”與“大災難”, 進入“新天新地”,獲得拯救。[12]中國“門徒會”邪教徒劉敬海他談到自己加入該邪教的動機時說:指望“世界末日”來臨後,用不完神的百倍償還的錢,過上不勞而獲的生活。[13]中國“法輪功”邪教徒李昌承認,他加入“法輪功”邪教,就是為修成正果,“得道圓滿”。[14]
三、邪教主與邪教徒行為認知根本不同
邪教主明知自己在行騙,這一點許多邪教主也都直言不諱。法國“科學神教”邪教主哈伯德明確地說:“在今天,你要想成為百萬富翁,就得去創立一種宗教。”他還說:“賺錢、賺更多的錢,不要問用什麼方法和為什麼,賺錢就是目的。”[15]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在審查中交待說:“與女人發生關係是由於我的性需要”,“我搞主神教,就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16]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為謀取錢財,採取了逃稅、燒賬薄等許多卑劣的手段。[17]
對此,邪教徒卻被蒙在鼓裡,在與邪教主進行利益交換中成了犧牲品。美國“人民聖殿教”邪教徒在被要求付出財產、肉體、自由、勞作等諸多犧牲之後,換來的不是拯救,而是毀滅,被迫集體服毒。[18]烏干達“恢復上帝十誡運動”邪教徒在被邪教主以欺騙性手段榨幹財產之後,不僅沒有獲得邪教主許諾的種種好處,反而又被唆使集體自焚。[19]中國“法輪功”邪教徒王進東等人為追求邪教主李洪志許諾的“圓滿”,在天安門廣場舉火自焚,被燒死(劉春玲、劉思影母女)或燒殘(王進東、郝惠君、陳果)。[20]
四、邪教主與邪教徒的交換地位絕不平等
從市場交換的一般規律而言,交換雙方必須地位平等,能夠自由表達各自的利益訴求。然而在邪教主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雙方地位絕不平等,邪教主通過神化自我,在邪教內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從而掌控了整個利益交換過程。邪教徒在與邪教主利益交換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邪教主怎麼說,他們只能洗耳恭聽、亦步亦趨。因此邪教主能夠運用欺騙性手段,以虛假的根本不能兌現的“功成圓滿佛道神”、“末日被提”之類諸多許諾,騙得邪教徒的信任,用來世的虛擬利益交換邪教徒手中現世的實際利益,從而滿足其各種貪欲。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實現了貪財欲望。邪教徒相信邪教主所謂“奉獻”等騙術,於是將財產傾囊交付邪教主,使其能夠一夜暴富。日本“歐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彰晃公然告誡其邪教徒:“奉獻你的錢財,對於你的所作所為是很必要的,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方法來淨化你自己。”[21]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雖然口頭上將利說成必欲去之而後快的“執著”,行動中卻貪得無厭,他不斷強調“學法”的重要性,就是要以此推銷其被邪教徒視為“法”的各種資料,從而獲得巨額贏利。[22]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實現了漁色欲望。印度“奧修靜修會”邪教主拉傑尼希鼓吹“性是最神聖的”,提倡“男女雙修”,大搞淫亂活動。[23]韓國“統一教”邪教主文鮮明就以所謂“換血”為名騙奸女邪教徒。[24]中國“被立王”邪教主吳揚明與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都以“轉經”為名騙奸女教徒。[25]
五、邪教主與邪教徒的交換結果絕不對等
從邪教主與邪教徒利益交換的結果看,也絕不對等。邪教主獲得了大量現世的實際利益,而邪教徒只能期待獲得來世的虛擬利益,然而這些虛擬利益其實根本不能兌現,只能起短暫的心理安慰作用。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進行利益交換過程中得到的是大量的現世的實際利益,其中主要是物質利益(譬如臺灣“顯像協會”邪教主宋七力,數年間就騙得30億新臺幣。[26]印度“奧修靜修會”邪教主拉傑尼希個人擁有4億美元、4架普通飛機、1架直升機、91輛豪華轎車。[27]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也在短短數年間,從一個普通職員,成為一個在境內外擁有多套房產、多輛轎車、巨額存款的富豪[28])。除了錢財獲利外,邪教主大都漁色成性,大量玩弄女教徒(譬如日本“歐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彰晃所玩弄的女教徒就多達680餘人[29])。
因受邪教主的欺騙,邪教徒為追求邪教主許諾的根本無法兌現的各種來世的虛擬利益,在與邪教主的利益交換中損失慘重。這些損失包括許多方面,不僅有財產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詐騙錢財),有肉體的損失(譬如女邪教徒被邪教主玩弄)、家庭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欺騙後離開家庭,致家庭破裂)、自由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欺騙後進入邪教營地喪失人身自由)等,甚至還有生命的損失(譬如美國“人民聖殿教”、烏干達“恢復上帝十誡運動”、中國“法輪功”等邪教製造的集體服毒、自焚等殺事件)。
總之,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邪教信仰功利化的本質是一種利益交換。只是這種利益交換是在被神化的邪教主有意欺騙、邪教徒上當受騙的基礎上,以邪教主獲得大量現世的實際利益、邪教徒期待邪教主許諾的來世的虛擬利益為結果,雙方價值取向不同、行為認知不同、交換地位不平等、交換結果不對等的特殊利益交換。由此也可以從另一個新的視角深入揭示邪教的欺騙性,藉以警醒人們,要遠離邪教、拒絕邪教,否則必為其所愚弄、所殘害。
附注:
[1]《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2]《轉法輪》
[3]《洪吟》
[4]《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5]《太陽聖殿教揭秘》
[6]《利慾薰心的李洪志》
[7]《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8]《進入世界末日的大衛教派》
[9]《邪教活動在中國》
[10]《“主神”的下場》
[11]《和平教團運動的興衰》
[12]《流浪的“上帝之子”》
[13]《土生土長的“門徒會”》
[14]《對所犯罪行及“法輪功”邪教的認識與反思》
[15]《邪教組織產生和蔓延的經濟成因分析》
[16]《“主神”的下場》
[17]《利慾薰心的李洪志》
[18]《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19]《恢復上帝十誡運動》
[20]《愚昧、死亡、新生》
[21]《罪惡的邪教》
[22]《李洪志騙錢有術》
[23]《邪教真相》(上)
[24]《世紀末逆流》
[25]《邪教真相》(下)
[26]《世紀末逆流》
[27]《世界邪教》
[28]《利慾薰心的李洪志》
[29]《走入地獄》
進入“新天新地”,獲得拯救。[12]中國“門徒會”邪教徒劉敬海他談到自己加入該邪教的動機時說:指望“世界末日”來臨後,用不完神的百倍償還的錢,過上不勞而獲的生活。[13]中國“法輪功”邪教徒李昌承認,他加入“法輪功”邪教,就是為修成正果,“得道圓滿”。[14]三、邪教主與邪教徒行為認知根本不同
邪教主明知自己在行騙,這一點許多邪教主也都直言不諱。法國“科學神教”邪教主哈伯德明確地說:“在今天,你要想成為百萬富翁,就得去創立一種宗教。”他還說:“賺錢、賺更多的錢,不要問用什麼方法和為什麼,賺錢就是目的。”[15]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在審查中交待說:“與女人發生關係是由於我的性需要”,“我搞主神教,就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要”。[16]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為謀取錢財,採取了逃稅、燒賬薄等許多卑劣的手段。[17]
對此,邪教徒卻被蒙在鼓裡,在與邪教主進行利益交換中成了犧牲品。美國“人民聖殿教”邪教徒在被要求付出財產、肉體、自由、勞作等諸多犧牲之後,換來的不是拯救,而是毀滅,被迫集體服毒。[18]烏干達“恢復上帝十誡運動”邪教徒在被邪教主以欺騙性手段榨幹財產之後,不僅沒有獲得邪教主許諾的種種好處,反而又被唆使集體自焚。[19]中國“法輪功”邪教徒王進東等人為追求邪教主李洪志許諾的“圓滿”,在天安門廣場舉火自焚,被燒死(劉春玲、劉思影母女)或燒殘(王進東、郝惠君、陳果)。[20]
四、邪教主與邪教徒的交換地位絕不平等
從市場交換的一般規律而言,交換雙方必須地位平等,能夠自由表達各自的利益訴求。然而在邪教主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雙方地位絕不平等,邪教主通過神化自我,在邪教內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從而掌控了整個利益交換過程。邪教徒在與邪教主利益交換過程中處於被動地位,邪教主怎麼說,他們只能洗耳恭聽、亦步亦趨。因此邪教主能夠運用欺騙性手段,以虛假的根本不能兌現的“功成圓滿佛道神”、“末日被提”之類諸多許諾,騙得邪教徒的信任,用來世的虛擬利益交換邪教徒手中現世的實際利益,從而滿足其各種貪欲。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實現了貪財欲望。邪教徒相信邪教主所謂“奉獻”等騙術,於是將財產傾囊交付邪教主,使其能夠一夜暴富。日本“歐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彰晃公然告誡其邪教徒:“奉獻你的錢財,對於你的所作所為是很必要的,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方法來淨化你自己。”[21]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雖然口頭上將利說成必欲去之而後快的“執著”,行動中卻貪得無厭,他不斷強調“學法”的重要性,就是要以此推銷其被邪教徒視為“法”的各種資料,從而獲得巨額贏利。[22]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的利益交換過程中實現了漁色欲望。印度“奧修靜修會”邪教主拉傑尼希鼓吹“性是最神聖的”,提倡“男女雙修”,大搞淫亂活動。[23]韓國“統一教”邪教主文鮮明就以所謂“換血”為名騙奸女邪教徒。[24]中國“被立王”邪教主吳揚明與中國“主神教”邪教主劉家國都以“轉經”為名騙奸女教徒。[25]
五、邪教主與邪教徒的交換結果絕不對等
從邪教主與邪教徒利益交換的結果看,也絕不對等。邪教主獲得了大量現世的實際利益,而邪教徒只能期待獲得來世的虛擬利益,然而這些虛擬利益其實根本不能兌現,只能起短暫的心理安慰作用。
邪教主在與邪教徒進行利益交換過程中得到的是大量的現世的實際利益,其中主要是物質利益(譬如臺灣“顯像協會”邪教主宋七力,數年間就騙得30億新臺幣。[26]印度“奧修靜修會”邪教主拉傑尼希個人擁有4億美元、4架普通飛機、1架直升機、91輛豪華轎車。[27]中國“法輪功”邪教主李洪志也在短短數年間,從一個普通職員,成為一個在境內外擁有多套房產、多輛轎車、巨額存款的富豪[28])。除了錢財獲利外,邪教主大都漁色成性,大量玩弄女教徒(譬如日本“歐姆真理教”邪教主麻原彰晃所玩弄的女教徒就多達680餘人[29])。
因受邪教主的欺騙,邪教徒為追求邪教主許諾的根本無法兌現的各種來世的虛擬利益,在與邪教主的利益交換中損失慘重。這些損失包括許多方面,不僅有財產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詐騙錢財),有肉體的損失(譬如女邪教徒被邪教主玩弄)、家庭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欺騙後離開家庭,致家庭破裂)、自由的損失(譬如被邪教主欺騙後進入邪教營地喪失人身自由)等,甚至還有生命的損失(譬如美國“人民聖殿教”、烏干達“恢復上帝十誡運動”、中國“法輪功”等邪教製造的集體服毒、自焚等殺事件)。
總之,通過上述分析,不難看出邪教信仰功利化的本質是一種利益交換。只是這種利益交換是在被神化的邪教主有意欺騙、邪教徒上當受騙的基礎上,以邪教主獲得大量現世的實際利益、邪教徒期待邪教主許諾的來世的虛擬利益為結果,雙方價值取向不同、行為認知不同、交換地位不平等、交換結果不對等的特殊利益交換。由此也可以從另一個新的視角深入揭示邪教的欺騙性,藉以警醒人們,要遠離邪教、拒絕邪教,否則必為其所愚弄、所殘害。
附注:
[1]《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2]《轉法輪》
[3]《洪吟》
[4]《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5]《太陽聖殿教揭秘》
[6]《利慾薰心的李洪志》
[7]《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8]《進入世界末日的大衛教派》
[9]《邪教活動在中國》
[10]《“主神”的下場》
[11]《和平教團運動的興衰》
[12]《流浪的“上帝之子”》
[13]《土生土長的“門徒會”》
[14]《對所犯罪行及“法輪功”邪教的認識與反思》
[15]《邪教組織產生和蔓延的經濟成因分析》
[16]《“主神”的下場》
[17]《利慾薰心的李洪志》
[18]《人民聖殿教葬身叢林之謎》
[19]《恢復上帝十誡運動》
[20]《愚昧、死亡、新生》
[21]《罪惡的邪教》
[22]《李洪志騙錢有術》
[23]《邪教真相》(上)
[24]《世紀末逆流》
[25]《邪教真相》(下)
[26]《世紀末逆流》
[27]《世界邪教》
[28]《利慾薰心的李洪志》
[29]《走入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