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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長向全體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或“雪萊特”)董事會於2017年12月18日收市後接到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柴國生先生提交的《關於倡議全體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函》, 具體內容如下:

“本人基於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前景的信心, 對公司股票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同, 為維護市場穩定, 增強投資者信心, 在此我倡議:在堅持自願、合規的前提下, 鼓勵雪萊特及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簡稱:雪萊特,

股票代碼:002076)股票。 本人承諾, 凡在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期間淨買入的雪萊特股票, 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 且持有期間連續在職的, 若因買入公司股票產生的虧損, 由本人予以補償;若產生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

一、董事長柴國生先生倡議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實施細則

1、因增持而產生虧損的定義

因增持產生的虧損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在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期間(以下簡稱“增持期間”)淨買入的公司股票, 且在12個月後連續持有的公司股票價格低於其增持期間股票買入均價, 則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柴國生先生對虧損部分予以全額補償。

2、補償金額計算公式

(1)補償計算時點:

買入日期: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

出售日期:2018年12月24日起五個交易日內。

注:為便於有效地安排補償事項,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員工應在上述買入日期或出售日期截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 通過電話或郵件的形式向公司證券投資部(0757-86695590;zhangtaohua@cnlight.com)申報買入或出售的股票具體資訊, 如員工未主動申報登記導致遺漏補償的, 將不予以補償。

(2)補償金額=淨買入數量*成交均價—賣出數量*賣出均價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後12個月內,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 增持股票價格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作相應調整。

3、補償方式及資金來源

柴國生先生將以現金形式對員工因增持公司股票產生的虧損予以全額補償,

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且補償金額不存在最高金額限制。

4、補償的限額

補償款不設上限。

5、補償具體時點

柴國生先生將在規定出售期結束後兩個月內予以補償。 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停牌等事宜影響計算交易虧損的時間, 則相關日期順延。

6、補償的可行性

柴國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 此次倡議增持範圍僅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 增持期間較短且需連續持有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並且在職, 整體增持金額可控, 同時柴國生先生具備相應履約能力, 相關補償具備可行性。

綜上, 柴國生先生具有足夠的履約能力, 柴國生先生暫無設立保證金帳戶或協力廠商監管帳戶來確保相關承諾得到實施的計畫。

公司提醒投資者關注相關承諾可能無法履行的風險。

二、本次倡議承諾將納入承諾事項管理

為確保控股股東及時履行相關承諾, 本次倡議承諾將納入承諾事項管理, 董事會將持續關注柴國生先生的承諾履行情況並及時披露。

三、相關增持行為的會計處理方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及相關《講解》, “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 “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徵:

1、“股份支付”是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之間發生的交易。 只有發生在企業與其職工或向企業提供服務的其他方之間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準則對股份支付的定義。

2、“股份支付”以獲取職工或其他方服務為目的的交易。 企業獲取這些服務或權利的目的在於激勵企業職工更好地從事生產經營以達到業績條件而不是轉手獲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現有人員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體在職員工總數1,603人, 其中行政人員189人, 財務人員56人, 技術人員412人, 生產人員745人, 銷售人員201人。 員工平均薪酬水準約為6.5萬元/年。

六、董事長柴國生先生對投資價值的判斷不構成對投資者的實質承諾

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柴國生先生對公司未來持續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股票長期投資價值的認同等相關陳述, 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性承諾,請投資者理解認同、判斷與承諾之間的差異。本次柴國生先生發出的增持股票倡議系個人行為,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投資建議。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七、風險提示

1、公司經營業績情況及經營層面風險

公司於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預計2017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增長0.00%-50.00%。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經營層面風險具體參見公司2017年3月21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

2、增持股票倡議人的履約風險

此次倡議增持對象僅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增持期間較短且需連續持有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並且在職,整體增持金額可控,公司認為柴國生先生具備相應承諾的償還能力,但仍請投資者關注控股股東的履約風險。

3、大股東股權質押的風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國生先生持有本公司241,759,43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730,241,172股的33.11%。其中,處於質押狀態的股份累計數為176,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73.11%,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4.20%。

柴國生先生進行了風險排查,其目前自身資信狀況良好,具備資金償還能力,目前暫未發現股份質押到期無法償還資金的風險,暫未發現可能引發平倉或被強制平倉的風險。公司將根據其股份質押情況持續進行相關資訊披露工作。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4、股價波動的風險

股票市場價格不僅取決於上市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業績,還受宏觀經濟、國家政策、流動性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時期,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現偏離其價值的波動,公司提醒投資者,需關注股價波動產生的風險。

5、員工增持行為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

在本次由控股股東倡議的員工增持公司股票計畫中,員工是否回應倡議增持公司股票,或員工是否願意參與本次計畫,均屬於員工自願性行為,亦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2月18日

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實質性承諾,請投資者理解認同、判斷與承諾之間的差異。本次柴國生先生發出的增持股票倡議系個人行為,不構成公司對投資者的投資建議。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七、風險提示

1、公司經營業績情況及經營層面風險

公司於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預計2017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同比增長0.00%-50.00%。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2017年第三季度報告》。

公司生產經營穩定,經營層面風險具體參見公司2017年3月21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報告》。

2、增持股票倡議人的履約風險

此次倡議增持對象僅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體員工,增持期間較短且需連續持有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並且在職,整體增持金額可控,公司認為柴國生先生具備相應承諾的償還能力,但仍請投資者關注控股股東的履約風險。

3、大股東股權質押的風險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柴國生先生持有本公司241,759,438股,占公司股份總數730,241,172股的33.11%。其中,處於質押狀態的股份累計數為176,7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73.11%,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4.20%。

柴國生先生進行了風險排查,其目前自身資信狀況良好,具備資金償還能力,目前暫未發現股份質押到期無法償還資金的風險,暫未發現可能引發平倉或被強制平倉的風險。公司將根據其股份質押情況持續進行相關資訊披露工作。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4、股價波動的風險

股票市場價格不僅取決於上市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經營業績,還受宏觀經濟、國家政策、流動性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時期,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現偏離其價值的波動,公司提醒投資者,需關注股價波動產生的風險。

5、員工增持行為存在不確定性的風險

在本次由控股股東倡議的員工增持公司股票計畫中,員工是否回應倡議增持公司股票,或員工是否願意參與本次計畫,均屬於員工自願性行為,亦存在一定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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