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品牌研究院研究員、茅香天下總經理 袁海濤
在《三十六計》中, 有一計名為“抛磚引玉”。 此計, 非有魄力和遠見者不敢用。 “抛磚引玉”, 最早出自《傳燈錄》。 相傳唐代詩人常建, 聽說趙嘏要去遊覽蘇州的靈岩寺。 為了請趙嘏做詩, 常建先在廟壁上題寫了兩句, 趙嘏見到後, 立刻提筆續寫了兩句, 而且比前兩句寫得好, 這種行為被稱為“抛磚引玉”。 “磚”和“玉”, 只是形象的比喻。 “磚”是鋪墊, “玉”是目的。 “引玉”, 是最終結果, “拋磚”, 只是達到目的的手段。
現在, 這一計策被貴州名品榮和公司靈活應用, 推出基於移動互聯網引流模式的“購送平臺”,
要實施這一計, 除了茅臺集團的強大品牌背書, 更有榮和燒坊與茅臺酒的歷史淵源。 眾所周知, 百年“榮和”素有“醬酒宗師”之美稱, 而茅臺集團的前身是國營茅臺酒廠, 該廠是由成義、榮和、恒興三家燒坊於1952年在公私合營的背景下合三為一組成的。 茅臺鎮醬香白酒於1915年獲得巴拿馬博覽會金獎, 這三家燒坊自然功不可沒。
這種悠久的歷史和品牌文化沉澱, 使榮和燒坊具備了很高的市場美譽度, 具備了全國性市場擴張的基礎條件。 作為榮和燒坊的運營總公司,
這種“大貴州、大茅臺、大醬酒”環環相扣的精心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