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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書論家劉熙載提出學書“與古為徒”又反對墨守舊法

臨摹、借鑒古碑帖, 是學書的必由之路。 晚清著名的文藝理論批評家、書論家, 《書概》作者劉熙載, 在提出“與天為徒”的同時, 還提出“與古為徒”, 認為這都是“學書者之所事”。 所謂“與天為徒”、“與古為徒”, 均見於《莊子·人間世》:“成而上比者, 與古為徒。 ”

劉熙載畫像-《書概評注》

比起其他藝術來, 中國書法有其極大的特殊性。 它主要是以文字符號作為自然材料來進行審美加工從而表情達意、抒寫個性的。 正因為如此, 在學書過程中, 觀物取象往往是間接的、不自覺的、不明顯的, 而臨摹、借鑒古碑帖卻是直接的、非常自覺的、極其重要的。 即使是今天的篆書創作, 也無不如此, 故而劉熙載也重視“從摹古人得”的“漸悟”。

劉熙載書法作品

那麼, 書法藝術如何“與古為徒”呢?單純的臨摹、借鑒, 當然十分必要, 但還只是靜態的學書。 劉氏指出, “古, 當觀於其變”, 這才是動態的學書, 這才能對於書法美的歷史流程觀其會通, 才能在臨摹、借鑒中既人乎其內, 又出乎其外, 從而有悟於心, 產生飛躍。 所以唐釋亞棲《論書》說:“凡書通即變”。

唐名相魏征書《洪範》

《書概》以很大的篇幅來觀古之變。 如對多種書體, 劉氏令人折服地多方面論證了他的“書體互通”說。

就書體的字形來說, “漢隸可當小篆之八分書, 是小篆亦大篆之八分書, 正書亦漢隸之八分書”。 就書體的用筆點畫來說, 除小篆外, 其他書體都不能稱“玉箸”, 這是書體變化之別, 但“淪其通, 則分、真、行未嘗無玉箸之意存焉”。 冉就不同書體的書寫來說, “隸體中皆暗包篆體”, 所以“隸形與篆相反, 隸意卻要與篆相用”, 而“草之意法, 與篆、隸、正書之意法, 有列待, 有旁通”, 如此等等。 旁通者, 廣通也。 劉氏是從事物廣泛地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觀點來論述各種書體的“變”和“通”的。

黃庭堅行書《松風閣詩帖》

對於古代一些著名書法家的成功經驗之“學古”, 劉氏也充分重視, 予以標舉、點化。 其《書概》說:“右軍自言見李斯、曹喜、梁鵠等字, 見蔡邕《石經》于從弟洽處,

複見張昶《華嶽碑》, 是其書之取資博矣。 ”又說:“顏魯公書, 自魏、晉及唐初諸家皆歸隱括。 東坡詩有‘顏公變法出新意’之句, 其實變法得古意也。 ”只有廣泛取資, 才能加以變化、出新, 因此, 變法出新意, 也就是變法得古意;不得古意, 就不能出新意。

劉氏《書概》還說:“詩不可有我而無古, 更不可有古而無我。 ”一個“更”字, 說明“我”比“古”更為重要。 這一一觀點, 也突出地體現在他的書論之中。 《書概》寫道:“張融雲:‘非恨臣無二王法, 恨二王無臣法。 ’餘謂但觀此言, 便知其善學二王。 ”

林散之書法

《遊藝約言》中寫道:“偶為書訣雲:‘古人之書不學可, 但要書中有個我。 我之本色若不高, 脫盡凡胎方證果。 ’”這類論述, 強烈地突出一個“我”字。 高揚了書藝的主體個性和獨創精神, 而不是拜倒在古人腳下, 墨守舊法, 故步自封。

劉氏曾批評唐、宋時代學《聖教序》只求形似的傾向, 並指出顏真卿、楊凝式學《聖教序》卻能創新, 翻出自家面目。 《書概》以禪喻書, 雲:“顏、楊於《聖教》, 如禪之翻案, 於佛之心印, 取其明離暗合, 院體乃由死於句下, 不能下轉語耳。小禪自縛,豈佛之過哉!”這生動地諷刺了食古不化者,指出他們不能“翻案”——推陳出新,化古為我。

王羲之聖教序局部

縱觀中國書法史,唐代的經生書、宋代的院體書、明代的內閣誥救體、清代的館閣體等,都無不是“死於句下,不能下轉語”所致。它們是不能“脫盡凡胎方證果”的。劉氏的理論是有其現實意義和美學價值的。

不能下轉語耳。小禪自縛,豈佛之過哉!”這生動地諷刺了食古不化者,指出他們不能“翻案”——推陳出新,化古為我。

王羲之聖教序局部

縱觀中國書法史,唐代的經生書、宋代的院體書、明代的內閣誥救體、清代的館閣體等,都無不是“死於句下,不能下轉語”所致。它們是不能“脫盡凡胎方證果”的。劉氏的理論是有其現實意義和美學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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