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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經濟在我國的探索與實踐(下)

作者:中債資信綠色債券研究團隊

全文7944字, 建議閱讀時間為15分鐘。

摘要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以下簡稱“方案”)。

2017年12月19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就全面落實《方案》任務要求, 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作動員部署。

碳排放權交易, 可以實現碳減排行動的社會效率最大化;並與社會經濟全方面的低碳轉型和碳減排行動, 共同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 而低碳經濟, 則產生於全球氣候變化的背景之下, 其核心是以溫室氣體低排放、經濟高增長為要素的經濟形態, 是實現綠色發展的重要環節之一。

2016年9月, 我國正式批准實施《巴黎協定》, 承諾以2005年為基準, 至2020年將碳排放強度降低45%, 2030年降低65%。 而中國也已經開展了諸多實踐, 努力推進碳減排, 實現低碳經濟的發輾轉型。

我國低碳經濟實踐, 包括改善能源結構、推廣低碳技術、發展低碳產業和建設碳排放交易體系等方面。 低碳產業方面, 我國在新能源電力產業、低碳交通領域、重點行業的低碳節能升級、環保產業和資源迴圈利用以及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等方面, 均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實踐。 同時, 通過參與清潔發展機制、七省市碳排放交易試點以及2017年12月啟動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我國在碳交易方面也開展了諸多探索。

未來低碳經濟的發展, 還需要依賴於新型城鎮化建設, 並緊追新興產業技術發展浪潮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並實現全社會的綠色消費。

由於我國仍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 工業化進程和基礎設施建設仍在進行中,

我國碳排放量總體上仍有繼續增長的趨勢。 針對此實際情況, 為了實現我國承諾的減排和達峰目標, 我國也在多個方面開展實際行動, 推動能源結構調整, 推廣低碳技術, 發展低碳產業, 並全面開展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建設。

一、改善能源結構

碳排放強度與能源消耗最為緊密相關, 推進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成為低碳發展的有效途徑。 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與工業化進程皆是建立在化石能源消耗基礎之上, 我國在歷經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高強度能源消耗之後, 已建立起完善的工業體系, 並在2010年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費國。 2015年全國能源消費增至43億噸標準煤,

其中煤炭消費占比最大為64%, 其次為石油與天然氣;另外, 水能、風能、太陽能、核能等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得到一定提高, 較2010年提高2.60%。

經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中的初步核算, 2016年全年能源消費總量43.6億噸標準煤, 比2015年增長1.4%, 其中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62.0%, 比2015年下降2.0個百分點;水電、風電、核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19.7%, 上升1.7個百分點。 總體上看, 我國能源消費結構正在逐步改善, 其中煤炭消費占比仍在持續減小, 天然氣等相對低碳的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略有上升, 而清潔能源的比重仍在繼續增長。

在國家發改委和能源局聯合發佈的《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 能源的環保低碳成為重要目標之一, 至2020年, 規劃要求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此外, 煤電平均供電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時310克標準煤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以上、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58%以下均作為約束性指標列入規劃。 能源消耗領域的低碳減排的實際行動,均將直接作用於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2017年10月末,國家發改委表示,十三五以來,我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預計下降超過3個百分點左右。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同時,國內設定了各省區2020年的減排幅度從12%~20.5%不等,各地區完成既定的碳減排目標仍需努力。

二、低碳技術推廣

作為推進我國低碳發展的重要政府部門,國家發改委一直致力於大力推動節能低碳的相關技術應用,並持續發佈多項技術指導性檔,將各時期各重點行業適用的節能低碳最新相關技術,進行整理匯總和發佈推廣。

早在2008年5月,發改委為加快重點節能技術的推廣普及,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的節能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佈了《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一批)》,檔涉及煤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等9個行業,共50項高效節能技術。當時低碳概念尚未廣受關注,節能減排為國家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點工作之一。

2014年12月底,發改委對2008年後共計六批的《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的技術進行了更新,並徵集了一批當時的最新技術,更新為《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4年本,節能部分)》(以下簡稱《低碳推廣目錄》)。《低碳推廣目錄》旨在加快節能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引導用能單位採用先進適用的節能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此後,2015年12月份和2016年12月份又按年度進行了更新完善,並同時廢止前一年度的《低碳推廣目錄》。目前,2016年12月份的最新版本《低碳推廣目錄》涉及煤炭、電力、鋼鐵、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建築、交通、通信等13個行業,共296項重點節能技術,較2014年增加了78項。

2017年3月,發改委又發佈了《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7年本低碳部分),此檔為《低碳推廣目錄》的補充性檔,涵蓋非化石能源、燃料及原材料替代、工藝過程等非二氧化碳減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匯等領域,共27項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

三、發展低碳產業

碳減排行動中通常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從行業發展的角度,我國低碳產業的發展也開展了諸多的實踐。

根據低碳經濟的本質內涵,不同行業基本均可以實現向低碳的轉型,比如通過採取技術升級改造,減少能源消耗,提供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進而減少後續因為處理處置污染物而付出的包括能源、物料等社會綜合消耗,部分工業和農業生產中則可減少工藝生產環節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直接排放;此外,部分行業因為其行業特性,天然具有低碳甚至零碳的特點,比如公共交通、清潔能源電力生產等行業。

(一)新能源電力產業的快速發展

我國的風電和光伏發電基本均是從2005年前後開始起步,經歷了十年多的時間,均已一躍成為全球光伏與風力電力生產行業的首位;此外,包括核電、水電在內的清潔能源在整體能源結構中占比持續增高,有助於實現我國總體能源的低碳化和清潔化。

2016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3,454萬千瓦,累計裝機容量7,742萬千瓦,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均為全球第一。其中,光伏電站累計裝機容量6,710萬千瓦,分散式累計裝機容量1,032萬千瓦。全年發電量662億千瓦時,占我國全年總發電量的1%。

2016年,全國風電全年新增風電裝機1,930萬千瓦,累計並網裝機容量達到1.49億千瓦,占全部發電裝機容量的9%;風電發電量2410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4%;2016年,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1742小時,同比增加14小時,全年棄風電量497億千瓦時。

不過,我國多地區仍受限於負荷中心與電力生產中心存在距離,且遠距離輸電網仍需進一步完善,棄風棄光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後續能源結構、電力生產與電網調度的整體優化升級,則是相關行業需要重點提升的方面。

此外,新能源電力生產的上游設備製造,如光伏行業上游的多晶矽生產行業、風機等設備製造業,在生產環節同樣需要消耗可觀的資源與能源,並伴生一定的污染。所以從全產業鏈或者全社會效益最大化的角度,也應當注意相關行業的技術升級和改造,降低環境污染,減少能源消耗。

(二)低碳交通領域的突飛猛進

低碳交通領域,主要包括大力推進公共交通事業的發展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普及。公共交通中,又以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運營更受社會和群體的青睞。新能源汽車因其使用階段的低排放受到國家政策的鼓勵和支持。而此外,結合交通工具間接駁需求、民眾低碳出行偏好和互聯網時代特徵的共用單車,也在短期內得以蓬勃發展。

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從2006年前後起步,2006~2010年間年均產量不足7,000輛,市場規模非常小。但由於新能源汽車所受到的政策傾斜、財政補貼和部分小汽車限購城市優先配置等實際便利,從2014年開始快速增長,到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51.7萬輛,銷量50.7萬輛。雖然相比同期我國汽車市場總體2,800萬輛的總產銷量規模,新能源汽車這一細分市場的占比仍微小,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所取得的進步確實值得肯定。國際上不同國家關於新能源汽車的定義目前雖仍有所差異,但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規模整體上處於世界前茅。並且,新能源汽車相對更節約能源,且在運營或使用階段的低排放或者零排放,將進一步有助於減少城市能源消耗,改善城市的空氣品質,並減少交通源的碳排放。當然從全產業角度看,生產中動力電池生產環節的污染控制、後續報廢環節廢棄的動力電池的妥善處理處置和無害化,亦需要持續做好相應的工作。

城市交通中,軌道交通通常被認為是最為低碳的出行方式。截至2016年末,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臺)共30個城市開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共計133條線路,運營線路總長度達4,152.8公里;其中,地鐵3,168.7公里,其他制式運營線路長度984.1公里。截至2016年末,全國有48個城市在建軌道交通線路5,636.5公里;獲得城市軌道交通專案建設批復的城市有58個,規劃線路總長度7,305.3公里,2016年累計完成客流量160.9億人次,客運周轉量總計為1,328.5億人公里;軌道交通平均負荷強度0.83萬人次/(日•公里)。按城市地鐵運行里程排名,我國的上海和北京佔據世界各城市的前兩位,前30名中國城市就佔據了9席。地鐵作為低碳的出行方式,其單位客運周轉量的能耗僅為公共汽車的約1/15,小汽車的約1/40,地鐵出行也因其低碳準時、舒適便捷,而日益成為城市居民的優先選擇。

(三)推進重點行業的低碳節能升級

前述發改委公佈的《低碳推廣目錄》涉及煤炭、電力、鋼鐵、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建築、交通、通信等13個重點行業,共296項重點節能技術;而《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7年本低碳部分),則涵蓋非化石能源、燃料及原材料替代、工藝過程等非二氧化碳減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匯等領域,共27項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採取上述可推廣的節能技術和低碳技術,可提升相關行業的高效節能裝備技術及應用水準。

重點行業的強制性能效、能耗限額標準也適時進行更新和調整。“十二五”以來,我國已制定了73項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54項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基本覆蓋了主要高耗能行業。

2014年12月,工信部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充分發揮能效標準、標識和行業能效標杆在促進工業企業持續提升能效方面的引領作用,制定《全國工業能效指南(2014年版)》。指南涉及了六大重點耗能行業包括鋼鐵、有色、石油、化工、建材、電力行業。2015年,我國工業能源消費總量占全社會能耗67.99%,而其中上述六大重點行業消費總量占工業能源消費總量的74.41%,此份額比檔中披露的2012年占比72.41%又提高了2個百分點。重點行業的產品或工序設定能耗的准入值、限定值,並標明行業的平均值和先進值,有助於項目建設審批環節,確認相關行業建設的先進程度,並推動對應行業的企業根據產品或工序的行業水準,開展相應的節能升級和技術改造。目前《全國工業能效指南》尚未有更新版公佈。

(四)推進環保產業和資源迴圈利用

我國一直在推動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的行動計畫,中央政府先後出臺了“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等環境保護措施,推動污染防治區域、流域聯動與海陸統籌,推進污染治理和環境改善。污染集中治理和資源迴圈利用,可以實現能源節約和資源的高效率使用,並減少污染排放,同樣有助於碳減排。

2016年末我國城市汙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14,823萬立方米,城市汙水處理率為92.4%;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95.0%。我國城市的汙水處理能力和處理率、垃圾處理處置水準,已經達到了國際較為先進的水準,但是農村的汙水處理、垃圾處理處置等方面,則仍有待建設和完善。此外,包括汙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污染處理處置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前國內所做工作尚不充分,後續仍需推動相關設施運行管理的改進和完善。

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從我國燃用一半左右煤炭的電力行業看,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投運火電廠煙氣脫硫機組容量約8.8億千瓦,占全國煤電機組容量的93.0%,如果考慮具有脫硫作用的迴圈流化床鍋爐,全國脫硫機組占煤電機組比例接近100%;已投運火電廠煙氣脫硝機組容量約9.1億千瓦,占全國火電機組容量85.8%。同時,我國單位火電發電量二氧化碳排放約822克/千瓦時,比2005年下降21.6%。此外,全國燃煤電廠粉煤灰產量約5.0億噸,綜合利用率約為72%。非電行業的大氣污染控制工作,目前也已經陸續開展,包括石化、鋼鐵、水泥等行業領域的均開始開展脫硫脫硝和除塵的工作。

以資源迴圈利用為特徵的迴圈經濟產業形式,我國也已經有多處的試點,包括迴圈經濟試點省—浙江省、山東省的“城市礦區”產業園區,以及化工行業的上海化學工業園區上下游產品聯合生產、鋼鐵行業的曹妃甸鋼鐵產業園區大循環模式。

我國對應的污染治理的相關設備生產、工程施工、專案運營的相關產業,均得到了快速發展。我國環保產業的總產值從2000年不足2,000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45,531.7億元。未來隨著大氣治理、水治理和土壤治理工作的需求,以及包括河道治理等廠外治理、環境監測等專案的需求,環保產業將得以進一步發展。

(五)低碳城市試點工作

國家發改委分別於2010年和2012年組織開展了兩批低碳省區和城市試點,2017年1月,發改委發佈了《關於開展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17〕66號),確定在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等45個城市(區、縣)開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試點。加上前兩批低碳試點省市總數42個(6個省區低碳試點,36個低碳試點城市),目前我國開展低碳試點的省市總數共計97個。

試點工作鼓勵更多的城市探索和總結低碳發展經驗,結合本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基礎等方面情況,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低碳綠色發展模式和發展路徑,加快建立以低碳為特徵的工業、能源、建築、交通等產業體系和低碳生活方式。

四、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

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至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首先為2002年啟動的CDM階段,其次為2011年推動的碳排放權交易所試點,再者就是2017年12月啟動建立的全國統一碳排放權配額交易市場。

(一)積極參與清潔發展機制

清潔發展機制允許發達國家在境外實現部分碳減排承諾,發達國家可借用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計畫獲得CERs,完成部分《京都議定書》批准的減排目標,且CERs可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和買賣。CDM專案CER的核證由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指定的獨立審定機構(DOE)進行。

我國CDM機制實施最早可追溯於2002年與荷蘭政府簽訂的內蒙古地區輝騰錫勒風電專案。2006年,我國超越印度、巴西成為CDM項目第一大國。截至2017年8月末,我國已獲得CERs簽發CDM項目為1,557個。由於歐盟自2013年後不再接受中國、印度等新興國家新批准的CDM減排量指標。受此影響,我國CDM項目逐步轉為國內市場。

依據CDM機制運行思路,鼓勵基於項目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我國在2012年5月出臺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建立起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只需國家發改委審批即可進行項目實施的減排機制,經備案的減排量稱為“核證自願減排量(Chinese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企業在取得CCER之後,即可在交易所內開展CCER等碳資產交易。我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涵蓋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化合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六種溫室氣體。目前,國內參與自願減排的企業主要處於專案註冊階段。

截至2016年8月23日,國家發改委批准的全部CDM專案5,074項,合計減排量7.82億tCO2e。截至2015年7月,我國在EB註冊的全部CDM專案合計3,807項,估計年減排量6.27億tCO2e。另外,截至2017年8月末,我國已獲得CERs簽發的全部CDM專案1,557項,估計年減排量為3.58億tCO2e,其中以四川、山西、內蒙古、雲南、江蘇、浙江、山東等省區的年核證減排量領先于其他省區。

(二)七省市碳排放交易試點

我國於“十二五”期間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2011年10月首期確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等七地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地區,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步入實施階段;而後,2016年12月,福建省、四川省相繼成為我國第二批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截至2016年末,全國首批七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累計交易量合計0.95億噸,其中以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和廣州交易所的成交量最大,分別達到0.31億噸和0.30億噸。根據國家發改委2016年1月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在2017年底前啟動。

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五年來的運行表現來看,早期的碳排放權交易示範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碳排放權交易價格在2013年達到高點以後,逐步走低趨穩。以最早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為例,2013年10月17日,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價格達到122.97元/噸,之後交易價格逐步走低,至2017年9月末,深圳交易所碳排放權交易價格維持在27元/噸波動。

(三)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作為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基礎工作,確定覆蓋範圍、碳排放總量和配額的分配制度顯得尤為重要。首先,確定覆蓋範圍即是確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所覆蓋的行業與溫室氣體種類,同時對碳排放的履約主體設置一定的“門檻”,對納入門檻內的企業進行碳排放監管。我國自2016年初啟動全國統一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工作,一期共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8個行業,市場參與主體初步考慮為業務涉及上述重點行業,其2013~2015年中任意一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萬噸標準煤以上(含)的企業法人單位或獨立核算企業單位。其中參與主體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可參考國家發改委在2013~2015年期間發佈的覆蓋電力、化工、鋼鐵、水泥、航空、石油生產等24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

其次,碳排放總量是指政府設定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各行業所允許排放溫室氣體的最大總量值,其通常與區域內的總體節能減排目標保持一致,並隨著時間逐步下降。我國碳排放總量預計將在2030年達到峰值,總量約為110億噸。為此,我國提出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十三五期間,我國將在重點行業和各省區逐步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步驟,計畫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其中,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有效控制碳排放總量的增長幅度。

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就全面落實《方案》任務要求,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作動員部署;我國統一的碳排放權市場正式啟動。

能源消耗領域的低碳減排的實際行動,均將直接作用於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2017年10月末,國家發改委表示,十三五以來,我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預計下降超過3個百分點左右。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同時,國內設定了各省區2020年的減排幅度從12%~20.5%不等,各地區完成既定的碳減排目標仍需努力。

二、低碳技術推廣

作為推進我國低碳發展的重要政府部門,國家發改委一直致力於大力推動節能低碳的相關技術應用,並持續發佈多項技術指導性檔,將各時期各重點行業適用的節能低碳最新相關技術,進行整理匯總和發佈推廣。

早在2008年5月,發改委為加快重點節能技術的推廣普及,引導企業採用先進的節能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備,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公佈了《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第一批)》,檔涉及煤炭、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紡織等9個行業,共50項高效節能技術。當時低碳概念尚未廣受關注,節能減排為國家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點工作之一。

2014年12月底,發改委對2008年後共計六批的《國家重點節能技術推廣目錄》的技術進行了更新,並徵集了一批當時的最新技術,更新為《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4年本,節能部分)》(以下簡稱《低碳推廣目錄》)。《低碳推廣目錄》旨在加快節能技術進步和推廣普及,引導用能單位採用先進適用的節能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促進能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緩解資源環境壓力。此後,2015年12月份和2016年12月份又按年度進行了更新完善,並同時廢止前一年度的《低碳推廣目錄》。目前,2016年12月份的最新版本《低碳推廣目錄》涉及煤炭、電力、鋼鐵、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建築、交通、通信等13個行業,共296項重點節能技術,較2014年增加了78項。

2017年3月,發改委又發佈了《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7年本低碳部分),此檔為《低碳推廣目錄》的補充性檔,涵蓋非化石能源、燃料及原材料替代、工藝過程等非二氧化碳減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匯等領域,共27項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

三、發展低碳產業

碳減排行動中通常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但從行業發展的角度,我國低碳產業的發展也開展了諸多的實踐。

根據低碳經濟的本質內涵,不同行業基本均可以實現向低碳的轉型,比如通過採取技術升級改造,減少能源消耗,提供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排放,進而減少後續因為處理處置污染物而付出的包括能源、物料等社會綜合消耗,部分工業和農業生產中則可減少工藝生產環節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直接排放;此外,部分行業因為其行業特性,天然具有低碳甚至零碳的特點,比如公共交通、清潔能源電力生產等行業。

(一)新能源電力產業的快速發展

我國的風電和光伏發電基本均是從2005年前後開始起步,經歷了十年多的時間,均已一躍成為全球光伏與風力電力生產行業的首位;此外,包括核電、水電在內的清潔能源在整體能源結構中占比持續增高,有助於實現我國總體能源的低碳化和清潔化。

2016年,我國光伏發電新增裝機容量3,454萬千瓦,累計裝機容量7,742萬千瓦,新增和累計裝機容量均為全球第一。其中,光伏電站累計裝機容量6,710萬千瓦,分散式累計裝機容量1,032萬千瓦。全年發電量662億千瓦時,占我國全年總發電量的1%。

2016年,全國風電全年新增風電裝機1,930萬千瓦,累計並網裝機容量達到1.49億千瓦,占全部發電裝機容量的9%;風電發電量2410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4%;2016年,全國風電平均利用小時數1742小時,同比增加14小時,全年棄風電量497億千瓦時。

不過,我國多地區仍受限於負荷中心與電力生產中心存在距離,且遠距離輸電網仍需進一步完善,棄風棄光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後續能源結構、電力生產與電網調度的整體優化升級,則是相關行業需要重點提升的方面。

此外,新能源電力生產的上游設備製造,如光伏行業上游的多晶矽生產行業、風機等設備製造業,在生產環節同樣需要消耗可觀的資源與能源,並伴生一定的污染。所以從全產業鏈或者全社會效益最大化的角度,也應當注意相關行業的技術升級和改造,降低環境污染,減少能源消耗。

(二)低碳交通領域的突飛猛進

低碳交通領域,主要包括大力推進公共交通事業的發展和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普及。公共交通中,又以城市軌道交通的建設運營更受社會和群體的青睞。新能源汽車因其使用階段的低排放受到國家政策的鼓勵和支持。而此外,結合交通工具間接駁需求、民眾低碳出行偏好和互聯網時代特徵的共用單車,也在短期內得以蓬勃發展。

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從2006年前後起步,2006~2010年間年均產量不足7,000輛,市場規模非常小。但由於新能源汽車所受到的政策傾斜、財政補貼和部分小汽車限購城市優先配置等實際便利,從2014年開始快速增長,到2016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量51.7萬輛,銷量50.7萬輛。雖然相比同期我國汽車市場總體2,800萬輛的總產銷量規模,新能源汽車這一細分市場的占比仍微小,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所取得的進步確實值得肯定。國際上不同國家關於新能源汽車的定義目前雖仍有所差異,但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規模整體上處於世界前茅。並且,新能源汽車相對更節約能源,且在運營或使用階段的低排放或者零排放,將進一步有助於減少城市能源消耗,改善城市的空氣品質,並減少交通源的碳排放。當然從全產業角度看,生產中動力電池生產環節的污染控制、後續報廢環節廢棄的動力電池的妥善處理處置和無害化,亦需要持續做好相應的工作。

城市交通中,軌道交通通常被認為是最為低碳的出行方式。截至2016年末,中國大陸地區(不含港澳臺)共30個城市開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共計133條線路,運營線路總長度達4,152.8公里;其中,地鐵3,168.7公里,其他制式運營線路長度984.1公里。截至2016年末,全國有48個城市在建軌道交通線路5,636.5公里;獲得城市軌道交通專案建設批復的城市有58個,規劃線路總長度7,305.3公里,2016年累計完成客流量160.9億人次,客運周轉量總計為1,328.5億人公里;軌道交通平均負荷強度0.83萬人次/(日•公里)。按城市地鐵運行里程排名,我國的上海和北京佔據世界各城市的前兩位,前30名中國城市就佔據了9席。地鐵作為低碳的出行方式,其單位客運周轉量的能耗僅為公共汽車的約1/15,小汽車的約1/40,地鐵出行也因其低碳準時、舒適便捷,而日益成為城市居民的優先選擇。

(三)推進重點行業的低碳節能升級

前述發改委公佈的《低碳推廣目錄》涉及煤炭、電力、鋼鐵、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機械、輕工、紡織、建築、交通、通信等13個重點行業,共296項重點節能技術;而《國家重點節能低碳技術推廣目錄》(2017年本低碳部分),則涵蓋非化石能源、燃料及原材料替代、工藝過程等非二氧化碳減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碳匯等領域,共27項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採取上述可推廣的節能技術和低碳技術,可提升相關行業的高效節能裝備技術及應用水準。

重點行業的強制性能效、能耗限額標準也適時進行更新和調整。“十二五”以來,我國已制定了73項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和54項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基本覆蓋了主要高耗能行業。

2014年12月,工信部為貫徹落實《節約能源法》,充分發揮能效標準、標識和行業能效標杆在促進工業企業持續提升能效方面的引領作用,制定《全國工業能效指南(2014年版)》。指南涉及了六大重點耗能行業包括鋼鐵、有色、石油、化工、建材、電力行業。2015年,我國工業能源消費總量占全社會能耗67.99%,而其中上述六大重點行業消費總量占工業能源消費總量的74.41%,此份額比檔中披露的2012年占比72.41%又提高了2個百分點。重點行業的產品或工序設定能耗的准入值、限定值,並標明行業的平均值和先進值,有助於項目建設審批環節,確認相關行業建設的先進程度,並推動對應行業的企業根據產品或工序的行業水準,開展相應的節能升級和技術改造。目前《全國工業能效指南》尚未有更新版公佈。

(四)推進環保產業和資源迴圈利用

我國一直在推動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的行動計畫,中央政府先後出臺了“大氣十條”、“水十條”、“土十條”等環境保護措施,推動污染防治區域、流域聯動與海陸統籌,推進污染治理和環境改善。污染集中治理和資源迴圈利用,可以實現能源節約和資源的高效率使用,並減少污染排放,同樣有助於碳減排。

2016年末我國城市汙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14,823萬立方米,城市汙水處理率為92.4%;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為95.0%。我國城市的汙水處理能力和處理率、垃圾處理處置水準,已經達到了國際較為先進的水準,但是農村的汙水處理、垃圾處理處置等方面,則仍有待建設和完善。此外,包括汙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污染處理處置設施的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前國內所做工作尚不充分,後續仍需推動相關設施運行管理的改進和完善。

大氣污染治理方面,從我國燃用一半左右煤炭的電力行業看,截至2016年底,全國已投運火電廠煙氣脫硫機組容量約8.8億千瓦,占全國煤電機組容量的93.0%,如果考慮具有脫硫作用的迴圈流化床鍋爐,全國脫硫機組占煤電機組比例接近100%;已投運火電廠煙氣脫硝機組容量約9.1億千瓦,占全國火電機組容量85.8%。同時,我國單位火電發電量二氧化碳排放約822克/千瓦時,比2005年下降21.6%。此外,全國燃煤電廠粉煤灰產量約5.0億噸,綜合利用率約為72%。非電行業的大氣污染控制工作,目前也已經陸續開展,包括石化、鋼鐵、水泥等行業領域的均開始開展脫硫脫硝和除塵的工作。

以資源迴圈利用為特徵的迴圈經濟產業形式,我國也已經有多處的試點,包括迴圈經濟試點省—浙江省、山東省的“城市礦區”產業園區,以及化工行業的上海化學工業園區上下游產品聯合生產、鋼鐵行業的曹妃甸鋼鐵產業園區大循環模式。

我國對應的污染治理的相關設備生產、工程施工、專案運營的相關產業,均得到了快速發展。我國環保產業的總產值從2000年不足2,000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45,531.7億元。未來隨著大氣治理、水治理和土壤治理工作的需求,以及包括河道治理等廠外治理、環境監測等專案的需求,環保產業將得以進一步發展。

(五)低碳城市試點工作

國家發改委分別於2010年和2012年組織開展了兩批低碳省區和城市試點,2017年1月,發改委發佈了《關於開展第三批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氣候〔2017〕66號),確定在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等45個城市(區、縣)開展第三批低碳城市試點。加上前兩批低碳試點省市總數42個(6個省區低碳試點,36個低碳試點城市),目前我國開展低碳試點的省市總數共計97個。

試點工作鼓勵更多的城市探索和總結低碳發展經驗,結合本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和經濟基礎等方面情況,積極探索適合本地區的低碳綠色發展模式和發展路徑,加快建立以低碳為特徵的工業、能源、建築、交通等產業體系和低碳生活方式。

四、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

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發展至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首先為2002年啟動的CDM階段,其次為2011年推動的碳排放權交易所試點,再者就是2017年12月啟動建立的全國統一碳排放權配額交易市場。

(一)積極參與清潔發展機制

清潔發展機制允許發達國家在境外實現部分碳減排承諾,發達國家可借用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計畫獲得CERs,完成部分《京都議定書》批准的減排目標,且CERs可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和買賣。CDM專案CER的核證由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指定的獨立審定機構(DOE)進行。

我國CDM機制實施最早可追溯於2002年與荷蘭政府簽訂的內蒙古地區輝騰錫勒風電專案。2006年,我國超越印度、巴西成為CDM項目第一大國。截至2017年8月末,我國已獲得CERs簽發CDM項目為1,557個。由於歐盟自2013年後不再接受中國、印度等新興國家新批准的CDM減排量指標。受此影響,我國CDM項目逐步轉為國內市場。

依據CDM機制運行思路,鼓勵基於項目的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我國在2012年5月出臺了《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建立起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只需國家發改委審批即可進行項目實施的減排機制,經備案的減排量稱為“核證自願減排量(Chinese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CER)”。企業在取得CCER之後,即可在交易所內開展CCER等碳資產交易。我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機制涵蓋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化合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等六種溫室氣體。目前,國內參與自願減排的企業主要處於專案註冊階段。

截至2016年8月23日,國家發改委批准的全部CDM專案5,074項,合計減排量7.82億tCO2e。截至2015年7月,我國在EB註冊的全部CDM專案合計3,807項,估計年減排量6.27億tCO2e。另外,截至2017年8月末,我國已獲得CERs簽發的全部CDM專案1,557項,估計年減排量為3.58億tCO2e,其中以四川、山西、內蒙古、雲南、江蘇、浙江、山東等省區的年核證減排量領先于其他省區。

(二)七省市碳排放交易試點

我國於“十二五”期間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工作,2011年10月首期確定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等七地為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試點地區,碳排放權交易工作步入實施階段;而後,2016年12月,福建省、四川省相繼成為我國第二批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截至2016年末,全國首批七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累計交易量合計0.95億噸,其中以湖北碳排放交易中心和廣州交易所的成交量最大,分別達到0.31億噸和0.30億噸。根據國家發改委2016年1月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重點工作的通知》,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在2017年底前啟動。

根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五年來的運行表現來看,早期的碳排放權交易示範意義大於實際意義,碳排放權交易價格在2013年達到高點以後,逐步走低趨穩。以最早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深圳排放權交易所為例,2013年10月17日,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價格達到122.97元/噸,之後交易價格逐步走低,至2017年9月末,深圳交易所碳排放權交易價格維持在27元/噸波動。

(三)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作為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的基礎工作,確定覆蓋範圍、碳排放總量和配額的分配制度顯得尤為重要。首先,確定覆蓋範圍即是確認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所覆蓋的行業與溫室氣體種類,同時對碳排放的履約主體設置一定的“門檻”,對納入門檻內的企業進行碳排放監管。我國自2016年初啟動全國統一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工作,一期共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等8個行業,市場參與主體初步考慮為業務涉及上述重點行業,其2013~2015年中任意一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萬噸標準煤以上(含)的企業法人單位或獨立核算企業單位。其中參與主體的碳排放核算方法可參考國家發改委在2013~2015年期間發佈的覆蓋電力、化工、鋼鐵、水泥、航空、石油生產等24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

其次,碳排放總量是指政府設定碳排放權交易體系中各行業所允許排放溫室氣體的最大總量值,其通常與區域內的總體節能減排目標保持一致,並隨著時間逐步下降。我國碳排放總量預計將在2030年達到峰值,總量約為110億噸。為此,我國提出到203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2005年下降60%~65%,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十三五期間,我國將在重點行業和各省區逐步實施碳排放總量控制步驟,計畫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其中,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費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達到15%,大型發電集團單位供電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時以內,有效控制碳排放總量的增長幅度。

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啟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就全面落實《方案》任務要求,推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作動員部署;我國統一的碳排放權市場正式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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