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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李小璐、白百何、馬蓉會被沉豬籠嗎?

如果在古代一個女子在婚前(訂婚)或者婚後, 對她的未婚夫或丈夫不貞, 並與其他的男的有染, 她丈夫可以把她妻子抓去浸豬籠,

就是把人放在竹子編成的籠裡然後丟進水裡活活淹死。

在舊社會, 如果發現女子與其他男子關係不正當, 或者女子背著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與其他男人調情, 就可以報給村裡或者其他基層的長老會, 或者非常有威望的族老, 一旦被確認成為事實, 男的就會被亂棒打死, 女的就會被放進豬籠扔入河中淹死。

古時候的女子, 死掉了丈夫, 就必守寡, 從一而終, 不得改嫁。 那時候的道德規範就是如此, 尤其是針對女性…好女不侍二夫亦由此而知!道德從來都跟特定時代和特定社會的文化習俗, 或者個別社群的傳統和信仰分不開。 不足一百年前, 中國社會還有不少人認為, 一男一女在沒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下結合, 就是「苟合」, 要「浸豬籠」。

傳統的中國社會, 雖然國家有頒下統一的律令, 但各村各鄉仍存在自家的習俗和處理事情的方法。 在古時, 鄉村中總有一位德高望重, 被眾人推舉出來的酋長或村長, 當村中發生任何爭拗、糾紛時, 這些所謂的村長酋長, 就會站出來擔當審判者的角色,

可以決定財物歸誰家、誰人應被罰, 甚至操生殺之權。 這種人治社會, 很容易造成各施各法, 沒有統一的標準, 形成社會的分裂、不完整。 在古時, 中國某些地區就流行對「通姦」的男女執行「浸豬籠」這種刑罰。

浸豬籠是一種非常封建的私刑, 通常在邊遠地區。 即使是在古代, 最普遍的對待通姦的做法, 也是交由政府部門來裁判, 而非由地方上的所謂“德高望重的前輩”來決定或者來扣帽子決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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