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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好閨蜜馬蘇起訴黃毅清刑事誹謗罪!劉洲成卻上了熱搜?

沒有等來週三見, 卻等來了週五見!!娛樂圈今天又出爆炸新聞:馬蘇一紙訴狀把黃毅清告上了法庭, 起訴的還是:刑事誹謗罪!馬蘇在海澱法院針對黃毅清提起刑事自訴, 主要負責律師張起淮, 系王寶強離婚案代理律師。 律師稱, 如果侮辱誹謗言論被點擊超過5000、轉發超過500, 即會構成誹謗犯罪。 所以根據目前謠言發酵程度, 來海澱法院進行起訴, 啟動刑事自訴。 刑事自訴區別於一般民事訴訟, 提起刑事自訴則原告認為被告情節嚴重, 以虛構捏造構成誹謗並侵害他人權利, 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 一旦犯罪事實成立即會按量刑輕重面臨牢獄之災。

真是看的人簡直就是心驚肉跳。 因為李小璐和PGone“夜宿門”事件, 幫李小璐發聲明的“好閨蜜”馬蘇, 最近也是引來風波不斷, 深陷人設崩塌的漩渦!!!

爆料的內容, 如果對號入座的話, 那就是娛樂圈的新地震了。 梳理一下重點:

1、M和乒乓球選手Z在一起做過頭髮。 (做頭髮這個詞用的也是棒到沒sei)

2、M是夜宿門始作俑者, 把閨蜜推向火坑。

3、其他......

信息量大到, 目不暇接!要知道馬蘇的前男友, 可是國家乒乓球女隊前主教練孔令輝!!本來以為還能等到什麼更加重要的爆料時, 結果卻等來了張繼科的聲明, 說跟馬蘇是正常的朋友關係。

評論一出,劉洲成分分鐘上了熱搜!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五十步笑百步”、“冤冤相報何時了”、“笑死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差點笑出聲”、“特別可以啊,蒼天饒過誰”、“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沒毛病老鐵”。

眼看深陷李小璐、皮幾萬的風波越來越難以自拔,當事人之一的馬蘇發起了反擊。今天,馬蘇本人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海澱法院,針對黃毅清提起刑事自訴(區別於一般民事訴訟,提起刑事自訴則原告認為被告情節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1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流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綜上,馬蘇認為,被告人黃毅清公然捏造事實誹謗她本人,且情節嚴重,已構成誹謗罪。馬蘇為維護法律權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訴至海澱法院,望判允訴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深陷“夜宿門”事件其中的馬蘇,能否脫困?

評論一出,劉洲成分分鐘上了熱搜!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五十步笑百步”、“冤冤相報何時了”、“笑死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差點笑出聲”、“特別可以啊,蒼天饒過誰”、“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沒毛病老鐵”。

眼看深陷李小璐、皮幾萬的風波越來越難以自拔,當事人之一的馬蘇發起了反擊。今天,馬蘇本人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海澱法院,針對黃毅清提起刑事自訴(區別於一般民事訴訟,提起刑事自訴則原告認為被告情節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1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擊、流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綜上,馬蘇認為,被告人黃毅清公然捏造事實誹謗她本人,且情節嚴重,已構成誹謗罪。馬蘇為維護法律權威,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訴至海澱法院,望判允訴請。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深陷“夜宿門”事件其中的馬蘇,能否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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