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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募集流程詳解

怎樣做私募基金募集才合規?私募基金的募集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注意哪些要點?今天, 小編為您細細梳理, 一起來看看。

■募集方式及機構主體

私募投資基金募集有兩種方式: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募集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基金銷售機構募集

基金銷售機構需滿足三個條件:

在中國證監會註冊

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

■募集流程

一、瞭解投資者信息

由投資者填寫並提供基本資訊表及相關資訊證明檔。

二、對投資者進行分類

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

專業投資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 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 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最近一年末淨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

最近一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

具有兩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

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畫、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畫、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不低於500 萬元, 或者最近3 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 萬元;

具有2 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屬於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註冊會計師和律師。

三、填寫風險測評問卷

對普通投資者進行風險問卷調查, 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評估結果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

超過3年, 再次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時, 需要重新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同一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者持有期間超過3年的, 無需再次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投資者應當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

通過互聯網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 應當設置線上特定物件確定程式, 投資者應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

四、投資者適當性匹配

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之後, 募集機構應當向投資者出具風險測評等級告知書。

同時, 募集機構應當根據風險特徵和程度對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劃分風險等級, 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 將適當的產品或服務提供給匹配的投資者。

五、基金推介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 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佈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 向不特定物件宣傳推介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

六、簽署風險揭示書

適當性匹配一致後, 募集機構需要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揭示, 並與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

七、合格投資者確認

在完成私募基金風險揭示後, 募集機構應當要求投資者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檔或收入證明, 證明其屬於合格投資者。

合格投資者認定標準

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的個人

八、投資冷靜期

完成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式後, 簽署私募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應當約定給投資者設置不少於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 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不得主動聯繫投資者

九、回訪確認

募集機構應當在投資冷靜期滿後, 指令本機構從事基金銷售推介業務以外的人員以錄音電話、電郵、信函等適當方式進行投資回訪

回訪過程不得出現誘導性陳述

募集機構在投資冷靜期內進行的回訪確認無效

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募集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

未經回訪確認成功,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不得由募集帳戶劃轉到基金財產帳戶或託管資金帳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資運作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

十、未盡事宜

資料歸檔

對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資料、錄音錄影資料、自查報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 年。

雙錄留痕

以現場方式,對各類調整、改變以及風險提示等環節進行錄音或錄影;非現場方式,要完善資訊管理平臺留痕功能,記錄投資者確認資訊。

投資者在募集機構回訪確認成功前有權解除基金合同。募集機構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時退還投資者的全部認購款項

未經回訪確認成功,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不得由募集帳戶劃轉到基金財產帳戶或託管資金帳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投資運作投資者交納的認購基金款項

十、未盡事宜

資料歸檔

對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資料、錄音錄影資料、自查報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 年。

雙錄留痕

以現場方式,對各類調整、改變以及風險提示等環節進行錄音或錄影;非現場方式,要完善資訊管理平臺留痕功能,記錄投資者確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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