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就是存在這樣的事。
近來,
顧女士反映,
她最近買了一套房子,
最初出售人員說有存7萬抵10萬的優惠活動,
交了錢後得知這7萬變成了服務費。
顧女士交完錢後拿到一張收據, 上面的金錢內容是認籌金。 但是, 收到的發票上這7萬卻變成了服務費。 而顧女士的房款也沒有減, 仍是該交多少就交多少。 顧女士表示, 她要把7萬拿回來。
顧女士供給的材料中有一張該項意圖團購協議(認籌),
找到售樓處, 負責人卻沒有在, 隨後便電話聯絡的該項意圖負責人鄭司理。 鄭司理介紹, 最初開盤緊急人手不足, 他們就委託協力廠商資訊管道整合客戶資源。 顧女士的7萬交給了協力廠商資訊管道, 交錢後顧女士會享受到必定的優惠, 這些優惠有優先購房的優惠、工作人員和仲介的服務活動、買車位元會享受三萬到五萬的優惠。 他們是沒有存7抵10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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