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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正式出臺車位新政!業主最多可買2個!開發商不得只售不租

震驚!

1174條投訴!

6大亂象曝光車位售賣黑幕!

整治迫在眉睫!

車位銷售新政已出!

3月1日正式執行!

“捆綁銷售”、“只售不租”...等種種亂象將得到遏制

我們一起來看

重磅!合肥車位新政3月1日執行!

十一條規範車位元銷售市場

2018年01月16日,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網站正式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專案車位元(庫)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據通告中表示, 該《通知》2018年3月1日正式執行。

關於車位(庫)銷售具體的新政, 我們一起先來看看。

一、市區全面按規定銷售

本市市區範圍內, 開發專案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庫)銷售管理適用本通知規定。

二、住宅社區車位元滿足業主需要

專案建築區內規劃車位(庫), 應當首先滿足業主需要, 住宅社區車位元(庫)不得向非業主出售;

佔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 屬於業主共有, 不得銷售、附贈。

人防車位和機械式車位不得銷售、附贈。

不作為共有建築面積進行分攤的專有產權車位(庫), 當事人可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三、按車位元配置比例向購房人銷售車位

開發企業應在銷售現場公示車位元(庫)規劃配置和銷售即時情況。

開發專案或組團在竣工交付12個月後, 尚有車位(庫)未售的, 開發企業應向房地產主管部門報送車位(庫)增購方案, 並將未售車位元(庫)情況在專案出入口、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 公示期3個月, 同時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官網進行公告。 公示期滿仍未售出的, 業主可增購1個車位(庫)。

五、非住宅專案首先滿足業主需要

非住宅開發專案或組團在竣工交付12個月後, 尚有車位(庫)未售的, 在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業主需求的情況下,

開發企業將未售車位元(庫)情況在專案出入口、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3個月後, 可整體轉讓配建車位(庫), 受讓方應為從事車位(庫)運營管理的企業, 且必須遵守開發項目車位元(庫)銷售物件、增購數量等相關規定。

六、退房即退車位

開發企業與購房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時, 應同時解除所退房源對應的車位(庫)買賣合同。

七、車位轉讓只能是項目業主

八、開發企業不得“只售不租”

開發企業應當充分發揮停車位(庫)的使用功能, 對尚未銷售或附贈的車位(庫), 業主要求承租的, 開發企業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向業主提供停車服務。

九、開發企業不得向非業主租售車位

開發企業依法清算註銷,

依據清算決定未售車位(庫)登記在股東或關聯公司名下的, 股東或關聯公司應按規定向業主租售車位(庫), 不得向業主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銷售車位元(庫)。

十、違規將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

對不符合本通知規定要求銷售的車位元(庫),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審核;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物權登記。

十一、3月1日執行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執行, 有效期兩年。 巢湖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參照執行。

社區業主若想出售、贈與車位, “買主”也必須是本專案業主。 這樣的新政無疑對車位銷售市場進行了約束!

千人爆發搶車位大戰

一分鐘賣6個車位

停車難, 難停車。 不管是在居住的社區還是到商業公共區,

停車都成了有車族頭疼的問題。 買房之前看車位, 已經成為越來越多購房者的共識。

或許, 你見過千人搶房的場面, 但千人“搶車位”的場面, 你見過嗎?合肥就曾發生過一場千人“搶車位”的大戰!

▲濱湖W盤搶車位現場

這氣勢絲毫不遜于樓市最火時的開盤現場。 據瞭解,當時主辦方在簽到處設置了六組進行排隊,但由於前來買車位的業主太多,將整個售樓部塞得滿滿當當!

▲簽到時的瘋狂一幕

據瞭解,當時僅僅排隊領號這一個環節,就花去了1個半小時,這場面實在讓人震驚!

▲排隊領號場面

▲千人等待搖號

▲選車位如選房,望眼欲穿

▲被搖中的“一路小跑”進入選車位區

據悉,當時歷經3個小時左右,該項目車位開盤告一段落。當時的結果是:1100組車位3小時清盤,銷售總金額達1個億。相當於一分鐘賣出6個車位。

如今,雖然地鐵1號線和2號線已經運營,合肥進入地鐵時代。但並不能取代私家車作為首選交通工具的地位。

雖然上面是一個段子,同時也間接的說明了現在的買房人買房時,對車位也越來越看重。

雖然近幾年社區業主對停車位的需求大幅增加,但是關於車位的投訴也與日俱增。

1174條車位投訴!

6大亂象,震驚地產圈!

我也隨意的在合肥市12345政府直通車上流覽了關於車位的問題,發現竟然有1174條投訴,這讓人不得不關注車位元亂象的情況!

1.亂收費:車位必須一次繳納40年費用

網友投訴:瑤海區某盤續車位費用,物業要求必須租40年,並且一次交清40年費用,請問是否合法?

相關部門回復:經龍崗開發區辦理,社區地下車庫不是人防工程,但租期40年是不合法的。經社區工作人員與物業協商,業主現可以選擇長租(按年)和短租(按月)兩種,長租為每三年一期繳費,該費用是保證車庫照明與除濕,維修及設備維護等基本養護費用。

2.品質不過關:車位交付不滿1年嚴重滲水

網友投訴:地下車位交付不滿壹年就嚴重滲水,這是啥工程品質?多次投訴無人理睬,強烈投訴開發商,懇請市政府責令合肥市廬陽房地產開發公司立即修復滲水的部位,不要讓滲水再困擾業主!

相關部門回復:根據調查瞭解,業主反映地庫滲水等問題屬實,市建築品質安全監督站當場責令開發單位安排人員維修,開發單位承諾儘快維修。

3.謀取利益:車位只售不租

網友投訴:某世界500強房企。在社區住戶大量入住的情況下。為了謀取利益的最大化。對其開發的第五期專案車位,只售不租。不考慮大量住戶的切身權益。

相關部門回復:經大楊鎮調查,訴求人反映情況屬實。針對車位只售不租問題,鎮物業辦已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社區已出售和未出售產權車位數量,且不得以只售不租為藉口,不允許業主承租,否則,將約談物業服務企業。

4.違規改建:綠化改車位問題

網友投訴:新站某社區內的綠化改為車位,現在裡面全是車位,這和當初的銷售違背,我不知道開發商如此任性是為什麼?綠化率根本不達標,為了綠化達標,一樓架空層都種滿草皮,真是用心良苦,相關部門能夠去瞭解一下,現在好多業主準備維權!開發商任意改變規劃,有規劃公示嗎

相關部門回復:經瞭解,諮詢的新站區專案正在進行規劃核實,規劃部門將嚴格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原規劃方案要求整改。

5.違規售賣:違規出賣業主共有車位

網友投訴:濱湖某盤社區物業,未經社區業主同意,違規將沒有任何產權的業主共有的車位對外出賣,社區物業管理嚴重混亂。

相關部門回復:目前是開發商在售賣車位,物業只是受開發商的委託轉達車位元售賣的資訊,如投訴人仍有疑問,可以進一步諮詢開發商。

6.違規售賣:買房捆綁車位

相關部門回復:在此投訴之前已有部分業主投訴,對於投訴人的訴求我單位於2017年3月17日下午去銷售現場,將雙方約到一起進行了調解,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開發商建議投訴人從司法途徑解決。

在合肥市12345政府直通車上有太多太多的亂象,我也選擇了6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和大家分享,你家的停車位元是不是也存在這些情況?可以在下面留言區說出你的車位故事,安徽樓市會持續追蹤。

車位售賣黑幕曝光

買車位時一定要注意這6點

還記得一直橫行樓市的“捆綁車位”嗎,你不買車位就沒有購房資格!

然而那些原本6-10萬左右的車位市價,一度被叫到20萬、30萬、甚至50萬天價!

再加上至少50萬左右的首付款,就問問,沒有100萬怎麼買房!

1.車位利潤有多大?

過去3-5萬/個的地下車位,為什麼現在變那麼貴?

早在前幾年,我就聽說這麼個不成文的情況,幾乎所有的房企都已將車庫成本分攤至商品房成本中。

但現在不同,目前大多房企已將車庫成本獨立計算,車位已漸漸脫離商品房,成為獨立的盈利產品,它有自己的成本、售價和利潤。

那實際地下車位的造價成本是多少呢?

修建地下車庫面臨挖土方、支護工程、排水等設施,再加上單位面積鋼筋含量、混凝土含量等指標都要遠高於地上建築部分,同面積的平方造價遠遠高於地面建築。

除地下建材方面的成本較高外,通常還牽涉“人防易地建設費”、“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強制費用,落到實處一個車位的造價約在近5-6萬元,但是有的車位售賣時甚至高達20萬+!

2.買車位六大注意事項

01.明確車位的產權

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元進行市場交易(車位元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

02.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時,如果車位是隨房屋一起預購的,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就車位的位置、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附有平面圖,並約定好出現差異的解決方式。

如果是先預購商品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預售合同,上述的各項情況也應該約定好,並進行登記備案。

03.已作為公攤面積的車位不可賣

車位主要分為地下車位和地上車位兩種。地上車位有兩種,一種是敞開式的,主要通過劃線確定每個車位的具體位置。由於社區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另一種是三面有圍護的地上車位,若開發商在當初申報規劃時明確了這類車位有獨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則開發商有權出售。

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社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是無權出售的。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沒有被分攤,且具有獨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則開發商有權出售。

根據現行的社區規劃法規,社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社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04.預售車位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

和開發商賣房要取得預售許可證一樣,預售的車位也須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者在審查預售許可證時需注意,如果地下車位與地上商品房是一併申請預售的,應當在預售許可證的備註欄內注記地下車位的批准預售面積。

如果地下車位是單獨申請預售許可證的,在預售許可證的“專案類型”欄內會加以注明。

05.買車位物業很重要

最後是看物業,在物業服務到位的社區,產權車位更值得買:一方面,如果社區物業管理不到位的話,即使有產權車位也可能被其他車輛亂停放,這樣買車位的意義就不大了;

另一方面,到位的物業管理還可以根據產權車位元業主的時間,對車位進行合理出租,增加業主的回報率。

結語

如今,購房者對車位的需且日益劇增,同樣跟買房一樣,圖的是安心、更是省心。如今,車位新政的出臺希望能遏制種種車位亂象,讓業主真正感到舒心。

據瞭解,當時主辦方在簽到處設置了六組進行排隊,但由於前來買車位的業主太多,將整個售樓部塞得滿滿當當!

▲簽到時的瘋狂一幕

據瞭解,當時僅僅排隊領號這一個環節,就花去了1個半小時,這場面實在讓人震驚!

▲排隊領號場面

▲千人等待搖號

▲選車位如選房,望眼欲穿

▲被搖中的“一路小跑”進入選車位區

據悉,當時歷經3個小時左右,該項目車位開盤告一段落。當時的結果是:1100組車位3小時清盤,銷售總金額達1個億。相當於一分鐘賣出6個車位。

如今,雖然地鐵1號線和2號線已經運營,合肥進入地鐵時代。但並不能取代私家車作為首選交通工具的地位。

雖然上面是一個段子,同時也間接的說明了現在的買房人買房時,對車位也越來越看重。

雖然近幾年社區業主對停車位的需求大幅增加,但是關於車位的投訴也與日俱增。

1174條車位投訴!

6大亂象,震驚地產圈!

我也隨意的在合肥市12345政府直通車上流覽了關於車位的問題,發現竟然有1174條投訴,這讓人不得不關注車位元亂象的情況!

1.亂收費:車位必須一次繳納40年費用

網友投訴:瑤海區某盤續車位費用,物業要求必須租40年,並且一次交清40年費用,請問是否合法?

相關部門回復:經龍崗開發區辦理,社區地下車庫不是人防工程,但租期40年是不合法的。經社區工作人員與物業協商,業主現可以選擇長租(按年)和短租(按月)兩種,長租為每三年一期繳費,該費用是保證車庫照明與除濕,維修及設備維護等基本養護費用。

2.品質不過關:車位交付不滿1年嚴重滲水

網友投訴:地下車位交付不滿壹年就嚴重滲水,這是啥工程品質?多次投訴無人理睬,強烈投訴開發商,懇請市政府責令合肥市廬陽房地產開發公司立即修復滲水的部位,不要讓滲水再困擾業主!

相關部門回復:根據調查瞭解,業主反映地庫滲水等問題屬實,市建築品質安全監督站當場責令開發單位安排人員維修,開發單位承諾儘快維修。

3.謀取利益:車位只售不租

網友投訴:某世界500強房企。在社區住戶大量入住的情況下。為了謀取利益的最大化。對其開發的第五期專案車位,只售不租。不考慮大量住戶的切身權益。

相關部門回復:經大楊鎮調查,訴求人反映情況屬實。針對車位只售不租問題,鎮物業辦已督促物業服務企業上報社區已出售和未出售產權車位數量,且不得以只售不租為藉口,不允許業主承租,否則,將約談物業服務企業。

4.違規改建:綠化改車位問題

網友投訴:新站某社區內的綠化改為車位,現在裡面全是車位,這和當初的銷售違背,我不知道開發商如此任性是為什麼?綠化率根本不達標,為了綠化達標,一樓架空層都種滿草皮,真是用心良苦,相關部門能夠去瞭解一下,現在好多業主準備維權!開發商任意改變規劃,有規劃公示嗎

相關部門回復:經瞭解,諮詢的新站區專案正在進行規劃核實,規劃部門將嚴格要求建設單位按照原規劃方案要求整改。

5.違規售賣:違規出賣業主共有車位

網友投訴:濱湖某盤社區物業,未經社區業主同意,違規將沒有任何產權的業主共有的車位對外出賣,社區物業管理嚴重混亂。

相關部門回復:目前是開發商在售賣車位,物業只是受開發商的委託轉達車位元售賣的資訊,如投訴人仍有疑問,可以進一步諮詢開發商。

6.違規售賣:買房捆綁車位

相關部門回復:在此投訴之前已有部分業主投訴,對於投訴人的訴求我單位於2017年3月17日下午去銷售現場,將雙方約到一起進行了調解,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開發商建議投訴人從司法途徑解決。

在合肥市12345政府直通車上有太多太多的亂象,我也選擇了6個比較典型的案例和大家分享,你家的停車位元是不是也存在這些情況?可以在下面留言區說出你的車位故事,安徽樓市會持續追蹤。

車位售賣黑幕曝光

買車位時一定要注意這6點

還記得一直橫行樓市的“捆綁車位”嗎,你不買車位就沒有購房資格!

然而那些原本6-10萬左右的車位市價,一度被叫到20萬、30萬、甚至50萬天價!

再加上至少50萬左右的首付款,就問問,沒有100萬怎麼買房!

1.車位利潤有多大?

過去3-5萬/個的地下車位,為什麼現在變那麼貴?

早在前幾年,我就聽說這麼個不成文的情況,幾乎所有的房企都已將車庫成本分攤至商品房成本中。

但現在不同,目前大多房企已將車庫成本獨立計算,車位已漸漸脫離商品房,成為獨立的盈利產品,它有自己的成本、售價和利潤。

那實際地下車位的造價成本是多少呢?

修建地下車庫面臨挖土方、支護工程、排水等設施,再加上單位面積鋼筋含量、混凝土含量等指標都要遠高於地上建築部分,同面積的平方造價遠遠高於地面建築。

除地下建材方面的成本較高外,通常還牽涉“人防易地建設費”、“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強制費用,落到實處一個車位的造價約在近5-6萬元,但是有的車位售賣時甚至高達20萬+!

2.買車位六大注意事項

01.明確車位的產權

如果車位是公共設施,開發商就不對其享有所有權,更不能將車位元進行市場交易(車位元使用權或所有權的買賣)。

02.應將車位相關細則寫進合同

購房者在簽訂購房預售合同時,如果車位是隨房屋一起預購的,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就車位的位置、車位號、預售面積、預售價款等情況在預售合同的補充條款中約定清楚,最好附有平面圖,並約定好出現差異的解決方式。

如果是先預購商品房再買車位的,則可與開發商另行簽訂預售合同,上述的各項情況也應該約定好,並進行登記備案。

03.已作為公攤面積的車位不可賣

車位主要分為地下車位和地上車位兩種。地上車位有兩種,一種是敞開式的,主要通過劃線確定每個車位的具體位置。由於社區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另一種是三面有圍護的地上車位,若開發商在當初申報規劃時明確了這類車位有獨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則開發商有權出售。

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社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是無權出售的。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沒有被分攤,且具有獨立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則開發商有權出售。

根據現行的社區規劃法規,社區共用場地、計入公攤面積的車位和車庫屬全體社區業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設施也是禁止買賣的,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無權出售。

04.預售車位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

和開發商賣房要取得預售許可證一樣,預售的車位也須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者在審查預售許可證時需注意,如果地下車位與地上商品房是一併申請預售的,應當在預售許可證的備註欄內注記地下車位的批准預售面積。

如果地下車位是單獨申請預售許可證的,在預售許可證的“專案類型”欄內會加以注明。

05.買車位物業很重要

最後是看物業,在物業服務到位的社區,產權車位更值得買:一方面,如果社區物業管理不到位的話,即使有產權車位也可能被其他車輛亂停放,這樣買車位的意義就不大了;

另一方面,到位的物業管理還可以根據產權車位元業主的時間,對車位進行合理出租,增加業主的回報率。

結語

如今,購房者對車位的需且日益劇增,同樣跟買房一樣,圖的是安心、更是省心。如今,車位新政的出臺希望能遏制種種車位亂象,讓業主真正感到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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