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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用地可建可租不可買 小產權房並無“轉正”機會

本報記者 陸肖肖 北京報導

1月15日, 一則“政府將不再壟斷住房供地”的消息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

據新華視點報導,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15日表示,

我國將研究制定權屬不變、符合規劃條件下, 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作為住宅用地的辦法, 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推動建立多主體供應、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 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政府將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

薑大明還指出, 我國將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 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 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 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 他強調, 這是一項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 但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 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

集體用地可建可租不可買

值得注意的是, 國土部對於土地來源多樣化的前提限定為“權屬不變、符合規劃”,

不涉及土地性質的轉變, 深化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放寬宅基地使用權的前提也是“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 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 並強調“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口子不開, 嚴禁下鄉利用宅基地建別墅大院、私人會館”。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 本次國土部的說法, 不涉及土地性質的轉變, 確保宅基地集體所有權和宅基地農戶的資格權, 在此基礎上, 試點租賃住房的建設, 也就意味著土地只能租用、建設和使用, 並不涉及土地的買賣。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 一般來說, 從土地市場的用地來源看, 主要包括國有用地和集體用地,

國土部此次住宅用地“多主體供給”擴大的, 主要是集體建設用地。 當前在居住用地的放開方面, 其實只有租賃市場才有機會, 其他領域其實不太可能一次性放開, 適用此類集體建設用地適度放寬政策的, 主要是一些大城市中的城中村和城邊村。

嚴躍進還提到, 此類政策思路或是對集體建設用地尤其是宅基地的“解放”, 利好部分大城市周邊的宅基地的盤活。 但也有兩個紅線或底線。 第一, 土地屬性不改變, 後續宅基地上形成的租賃房源屬性依然是集體建設用地的範疇, 這和當前租賃用地的國有建設用地屬性是不同的;第二, 允許租賃住房產品先探索, 其他產品類似普通住宅是否跟進還要看後續改革的進度。

國土部的此次表態, 也讓關於小產權房“轉正”的問題再次引起市場的關注, 嚴躍進強調, 小產權房是在無審批、無監管的非法用地上建成的, 定性為違法違章建築, 因此沒有轉正的可能。 其本身也不是在常規意義上的類似宅基地上建的, 更多的是一些農村經營性用地, 和宅基地不是一個土地概念。 所以小產權房依然會管制, 而合規的宅基地將獲得優先改革的機會。

住房供地來源多樣化

此前, 開發商通過土地招拍掛購得土地, 然後再進行開發並對外銷售, 是我國商品房開發的一般步驟。 土地需由政府部門出售, 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 集體土地則須徵收為國有土地後才能出讓、開發。

國土部的此種提法, 將打破長期以來的政府壟斷土地供應的局面,

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可以作為住宅用地,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將試點租賃住房建設。

對於此次土地來源的“多樣化”的影響, 經濟學家馬光遠在其微信公眾號“光遠看經濟”中提到, 土地交易制度對高房價有著關鍵性的作用, 在完全壟斷的土地供應制度下, 土地只能是稀缺的, 只有稀缺才能製造最大的價值。 因此, 解決高房價的根子在於土地制度的突破。 這一次, 國土資源部明確提出未來土地的“多主體供應”, 這無疑是一個積極的信號。 儘管從目前的舉措來看, 除了“非房地產企業的用地用於住宅”這一點可以直接增加土地供應之外, 其他的諸如集體土地只能用於租賃房試點等, 口子仍然開得太小。

馬光遠預測,在一些城市土地儲備有限的情況下,集體建設用地的入市是遲早的。今天可以搞租的試點,明天就可以搞售的試點。儘管這些改革的舉措在具體的實施辦法上都顯得小心翼翼,但這些改革舉措的落實,仍然意味著中國土地供應將出現實質性的變化,政府作為土地壟斷供應者的歷史將慢慢終結,這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格局以及房價未來的走勢必然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口子仍然開得太小。

馬光遠預測,在一些城市土地儲備有限的情況下,集體建設用地的入市是遲早的。今天可以搞租的試點,明天就可以搞售的試點。儘管這些改革的舉措在具體的實施辦法上都顯得小心翼翼,但這些改革舉措的落實,仍然意味著中國土地供應將出現實質性的變化,政府作為土地壟斷供應者的歷史將慢慢終結,這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格局以及房價未來的走勢必然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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