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 個體戶大多需要建立帳本, 如客戶需要發票, 可以申請國稅或地稅局進行代開。 餐飲業可以申請使用定額發票。 而且, 個體戶大多是小規模納稅人, 且季度銷售額(開票額)在9萬之內, 因此通常是不用繳增值稅的, 但還是要按期進行申報。
不論是公司還是個體戶, 只要有銷售或提供服務, 增值稅都少不了;此外, 公司還要繳企業所得稅, 而個體戶要繳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 而報稅的基礎當然是記帳。
按照《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 如果您的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下, 每個月的營業額在1萬左右,
個體工商戶納稅採用三種稅收制度:查帳徵收的稅款;定期定額徵收;核定徵收。
第一、查帳徵收的
1、主稅:按收入交3%的增值稅(交國稅)
2、附加稅費(交地稅)
(1)城建稅按繳納增值稅的7%(縣城、鎮為5%、鄉、農村為1%)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增值稅的1%繳納;
3、按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交地稅)
第二、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 也就說會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 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
或是因為之前沒有記帳, 隨便填寫資料, 導致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稅務方面, 不少個體戶以為自己不用報稅, 長期不申報或零申報, 被納入“重點監控”, 嚴重的還有可能成為“非正常戶”、“D級納稅人。 這正應驗了那句古話: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很多人以為自己“有關係”不會被查, 但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躲得過初一, 你能躲得過十五嗎?
個體戶既不能少繳稅, 也逃不過工商、稅務的檢查, 從註冊環節開始到記帳、報稅、年報、乃至申請商標, 個體戶和公司沒有什麼特別不同的。 而對於創業者本身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