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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集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巨集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董事會於2018年1月1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通知, 於2018年1月19日以通訊方式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 會議應出席董事九名, 實際出席董事九名。 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符合解鎖條件的議案》。

鑒於公司及激勵物件的各項考核指標均滿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草案)》規定的解鎖條件, 依照公司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相關事宜, 同意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預留授予的1名激勵對象的限制性股票實施第一次解鎖, 可解鎖比例50%, 可申請解鎖並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25,000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的0.04%。 同意公司按規定統一辦理符合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鎖並上市流通事宜。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長林瑞榮, 董事江勝宗、林材波、林仁宗、劉煥章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草案)》的激勵對象,

已回避表決。 其他非關聯董事同意本議案。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4票, 贊成4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特此公告。

巨集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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