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險合同“四看清”
1.看清合同性質, 是保險產品, 還是銀行或其他理財產品。
2.看清責任範圍, 明確保險利益、保險責任、除外責任、特別約定等重要事項。
3.看清繳費要求, 一共繳納多少年, 每年需要繳納的費用。
4.看清退保規定, 要明白退保損失、現金價值等重要資訊。 在任何合同、檔上簽名請“三思而後行”, 如果遇到銷售人員承諾高額收益等情況, 要保持謹慎的態度, 謹以保險合同約定為准, 不能盲目聽從任何人的口頭介紹和承諾。
三、保險理賠“五記得”
1.記得及時報案。 出險後, 應第一時間通過撥打保險公司諮詢電話或聯繫服務人員等方式向保險公司報案。
2.記得到定點醫院治療。 充分瞭解保險合同約定, 在保險公司哪些定點醫院治療可以理賠。
3.記得提前瞭解理賠要求。 申請理賠前可通過閱讀合同條款以及撥打保險公司客服熱線瞭解, 避免跑冤枉路。
4.記得一次性提供齊全資料。 在瞭解理賠要求的基礎上, 辦理理賠申請時一次性提供理賠資料, 會更快獲得賠款。 5.記得發生糾紛依法化解。 如發生保險糾紛, 不可盲目相信網上有償投訴服務, 避免擴大損失, 應與保險公司協商、投訴, 或向當地保險行業協會申請法律諮詢、申請調解(調解免費), 或向保險監管部門反映等途徑化解。
最後,
還有一點想說。
有錢並不意味著沒有人生風險,
沒有意外和疾病。
保險雖好,
但是不保未買之人。
一個人的生命價值並不能簡單的以金錢來衡量,
但是保險卻可以在風險來臨的時候起到“四兩拔千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