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當一些媒體在關注萬達是否在互聯網巨頭“新零售”的競爭中“選邊站隊”, 而另一些媒體在關注萬達是否將“徹底退出房地產”時,
2018年1月29日, 萬達商業與蘇寧、京東、騰訊和融創等投資者簽訂戰略投資協定, 聯手打造線上線下融合的“新消費”。 當一些媒體在關注萬達是否在互聯網巨頭“新零售”的競爭中“選邊站隊”, 而另一些媒體在關注萬達是否將“徹底退出房地產”時, 我卻看到的是萬達這一民企所進行的別樣“混改”。
一些讀者一定驚詫于本文的題目將“混改”和萬達聯繫在一起, 因為長期以來被簡稱“混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認為只是國企的事。 作為新一輪國企改革的突破口, 今天混改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國企改革”的“代名詞”。
混改的實質是引入戰略投資者
被包裝, 甚至神化的“混改”的實質其實就是如今萬達商業從事的“引入戰略投資者”。
第一, 如何形成保障戰略投資者權益的公司治理構架?我們觀察到, 此次騰訊和萬達的合作並非雙方的第一次合作。
沒有好的公司治理構架, 三大首富也拯救不了騰百萬
從民企萬達“混改”到今天正在進行的國企混改, 其中收穫的一個重要的經驗是:如何在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上確保戰略投資者的權益, 並使相關承諾變得可置信。 反觀在混改中漸入佳境的國企, 它們或者是把控制權部分讓渡給民企(例如浙江的“杭紹台”鐵路項目和雲南的“白藥”專案), 或者是在董事會組織中充分體現對戰略投資者利益的保護。 例如, 在2017年8月完成混改的中國聯通於2018年1月24日發佈的公告中, 新一屆董事會規模將由過去的7人擴大到13人,百度、阿裡、騰訊、京東等外部投資者將獲得6個席位的提名。在目前提名的8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除了3位聯通高管,其餘5位均來自戰略投資者。其中李彥宏、熊曉鴿等“商業明星”有望進入聯通新一屆董事會更是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大亮點。
第二,是否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混改”是基於基本商業原則,而非其他,更非僅僅為了貫徹上級政府推行國企混改的意圖。
國企改革寸步難行的一個很大干擾還往往來自於一些其他因素。例如,曾經是國有企業改制標杆的格林柯爾一度被描述為“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進而成為國企改制中“國有資產流失”典型案例。原董事長顧雛軍本人更是因“虛假註冊、挪用資金”等罪被判刑十年。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對當年顧雛軍案件的再審決定書。輿論把該案的重審與政府近期反復強調的“企業家精神”保護聯繫在一起。
與國企改革往往會受到一些其他因素干擾不同,萬達的“混改”則乾脆俐落得多。在剛剛擺脫騰百萬項目的“泥淖”不多久,萬達商業在2018年年初隨即展開與曾經的合作者騰訊等的新一輪合作。這一切看似顯得突然,但從追求盈利的企業角度來看,這一切再自然不過。
在最近萬達集團官網在圍繞一些媒體“在互聯網巨頭‘新零售’的競爭中‘選邊站隊’”質疑的回應中聲稱,“純粹從公司商業利益出發選擇合作夥伴,萬達仍然是萬達商業控股股東,並擁有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主導權和決策權,不會‘選邊站隊’,也不會做傷害其他方利益的事”。而萬達的合作方又能從這次合作中得到什麼呢?我們以蘇甯雲商為例。根據合作協定,萬達將在電器 3C、生鮮快消、母嬰用品等領域為蘇寧提供開店資源支援,並發揮其在商業運營上的優勢協助定制蘇甯易購廣場。受此影響,在合作公告的當日,蘇甯雲商股價大幅上漲。
有人從萬達商業與騰訊等的新一輪合作中聯想到萬達近期的債務危機和海外資產的轉讓。其實嘗試混改的國企又有哪一家是運行狀況良好,債務處於安全邊界呢?像歷史上所有的改革一樣,當改革的呼聲最高的時候往往是危機四伏的時候;而一旦轉危為安,則改革的呼聲立即銷聲匿跡。讓我們回頭反觀國企改革的歷史又何嘗不是?!當我們依據商業原則,而非其他因素來指導國企混改時,我們看到,國企改革進展會平穩和順利得多。
國企改革應遵循商業原則,用市場化的手段
從民企萬達的“混改”中,也許我們受到的最直接啟發是,國企混改如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有活動一樣,需要回到最基本和最簡單的常識。■
文章首發于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宋勉
新一屆董事會規模將由過去的7人擴大到13人,百度、阿裡、騰訊、京東等外部投資者將獲得6個席位的提名。在目前提名的8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除了3位聯通高管,其餘5位均來自戰略投資者。其中李彥宏、熊曉鴿等“商業明星”有望進入聯通新一屆董事會更是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大亮點。第二,是否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混改”是基於基本商業原則,而非其他,更非僅僅為了貫徹上級政府推行國企混改的意圖。
國企改革寸步難行的一個很大干擾還往往來自於一些其他因素。例如,曾經是國有企業改制標杆的格林柯爾一度被描述為“在‘國退民進’的盛宴中狂歡”,進而成為國企改制中“國有資產流失”典型案例。原董事長顧雛軍本人更是因“虛假註冊、挪用資金”等罪被判刑十年。2017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了對當年顧雛軍案件的再審決定書。輿論把該案的重審與政府近期反復強調的“企業家精神”保護聯繫在一起。
與國企改革往往會受到一些其他因素干擾不同,萬達的“混改”則乾脆俐落得多。在剛剛擺脫騰百萬項目的“泥淖”不多久,萬達商業在2018年年初隨即展開與曾經的合作者騰訊等的新一輪合作。這一切看似顯得突然,但從追求盈利的企業角度來看,這一切再自然不過。
在最近萬達集團官網在圍繞一些媒體“在互聯網巨頭‘新零售’的競爭中‘選邊站隊’”質疑的回應中聲稱,“純粹從公司商業利益出發選擇合作夥伴,萬達仍然是萬達商業控股股東,並擁有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的主導權和決策權,不會‘選邊站隊’,也不會做傷害其他方利益的事”。而萬達的合作方又能從這次合作中得到什麼呢?我們以蘇甯雲商為例。根據合作協定,萬達將在電器 3C、生鮮快消、母嬰用品等領域為蘇寧提供開店資源支援,並發揮其在商業運營上的優勢協助定制蘇甯易購廣場。受此影響,在合作公告的當日,蘇甯雲商股價大幅上漲。
有人從萬達商業與騰訊等的新一輪合作中聯想到萬達近期的債務危機和海外資產的轉讓。其實嘗試混改的國企又有哪一家是運行狀況良好,債務處於安全邊界呢?像歷史上所有的改革一樣,當改革的呼聲最高的時候往往是危機四伏的時候;而一旦轉危為安,則改革的呼聲立即銷聲匿跡。讓我們回頭反觀國企改革的歷史又何嘗不是?!當我們依據商業原則,而非其他因素來指導國企混改時,我們看到,國企改革進展會平穩和順利得多。
國企改革應遵循商業原則,用市場化的手段
從民企萬達的“混改”中,也許我們受到的最直接啟發是,國企混改如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有活動一樣,需要回到最基本和最簡單的常識。■
文章首發于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宋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