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訊, 既去年年底徵求意見後, 昨天, 市住建委、市工商局正式發佈《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自2018年4月15日起實施。 記者注意到, 和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將二手房的裝修費包含在房屋成交價內不同, 正式文本中修改為成交價是否含裝修費由買賣雙方約定。
大慶 / 東方IC
成交價是否含裝修費可單獨約定
對於二手房成交價格的約定, 曾被視為《徵求意見稿》中的最大特點, 也是最受關注的一點。 按照當時的規定, 合同中注明的房屋成交價格已包含該房屋附屬設施、傢俱家電、裝飾裝修等有關價格, 且每項價格都需單獨列出。
但在昨天公佈的最終版《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中, 這條規定又被調整為有關房屋附屬設施、裝飾裝修、傢俱家電等的內容, 應本著尊重買賣雙方意願的原則, 由雙方自行約定。 這意味著最終房屋的成交價包含或不包含裝修、傢俱、家電等,
房屋出租和結構改造需披露
同時, 針對不動產登記環節, 增加了“預告登記”一項, 允許買賣雙方自主選擇是否進行預告登記。 如經協商一致, 簽署合同之後, 購房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就相當於“預訂”了房子的產權。 預告登記後, 賣房人若未經賣房人同意再將該房屋賣給其他人, 將不具備法律效力, 不能進行物權的轉移。
舊合同4月15日起不再用
據瞭解, 新版《存量房房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將從今年4月15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市民可登錄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www.bjjs.gov.cn)和北京工商網(www.baic.gov.cn), 下載新版示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