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廣東網路借貸仲介整改驗收,留給平臺的時間只有8天!

P2P整改最後期限來了!

2月1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下稱“廣東金融辦”)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

本次通知將按照國家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以下簡稱“網貸機構”)整改驗收工作的要求部署, 結合廣東省(不含深圳, 下同)實際, 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網貸機構整改驗收工作通知。

小小金融研究院注意到, 本次通知還包括《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問題自查指引表》(以下簡稱“自查指引表”)、《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自評報告編寫說明》、《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專項審計報告編寫指引》、《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合規情況法律意見書編寫指引》四份檔, 用於網貸機構對照自查指引表等內容進一步開展自查整改,

做好申請整改驗收準備工作。 其中自查指引表提出158條P2P網貸整改驗收指引。

那本次整改對P2P會有什麼影響呢?

一、P2P整頓最後期限將至

現階段金融業的整頓無處不在, 12月13日, 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近日向各地P2P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57號文)(下稱“通知”), 對下一步的整改驗收階段做出了具體、詳細的部署。

通知要求, 各地應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並對債權轉讓、風險備付金、資金存管等關鍵性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解釋說明。

也就是說不管是哪個地方的平臺, 剩餘整改的時間最多只有4個月,

而廣東省的P2P平臺整改只有8天時間!

隨後各地積極回應改檔, 深圳、上海先後出臺了相關檔指引P2P行業的整頓。

二、行業將會進一步規範

小小金融研究院指出, p2p這幾年獲得高速發展, 但是各種問題不斷出現, 各種違規平臺鋌而走險, 給投資人帶來了很大的損失, 雖然之前監管部門也出臺了很多檔, 但是仍有部分平臺違規操作, 比如近段的涉及金額高達500億的錢寶網。

面對嚴監管, 有網貸平臺玩起了“花花腸子”。 自去年網貸平臺“限額令”出臺後, 不少P2P平臺找到金交所尋求合作。

目前, 市場上主要有兩種流行的“聯姻方式”:互聯網金融公司入股金交所或成為其會員, 通過收益權轉讓、定向融資和理財計畫等模式進行合作。

這些合作的背後, 主要在於金交所有兩個非常重要的功能:首先是增信, 因為目前市場上存在的金交所都是由省級單位發起籌辦的, 具有非常好的信用背書效果。 更重要的是, 對於網貸平臺來說, 大額資產交易通過金交所進行拆分, 打包成一個個符合資金額度要求的小資產。

但是隨著整改的不斷深入, 這一“擦邊球”行不通了。

三、p2p將出現兩極分化

網路借貸仲介整改期限的到來, 對P2P行業既是挑戰也是機遇。 一方面面對嚴監管, 各個平臺都不敢說一定沒問題, 如果不合規遲早會被整掉;另一方面, 隨著相關監管部門對網貸認知不斷深化和統一, 相關頂層設計陸續出臺, 企業回歸小額分散定位, 網貸將有望贏得社會更多的認可和業務發展新增長點,

那些合規的平臺將會獲得更大的市場機會。

以下是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有關事項的通知具體內容:

一、為切實做好我省(不含深圳, 下同)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以下簡稱“網貸機構”)整改驗收及備案登記工作, 註冊地在我省的網貸機構申請整改驗收前, 應聘請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網貸機構重點環節專項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專項審計報告”)。

二、專項審計報告供監管部門開展整改驗收及備案登記工作參考, 並與網貸機構提交的其他驗收申請材料及網貸機構的相關資訊同時向社會公示。

三、鼓勵網貸機構聘請易於提供高效便利服務、註冊會計師行業自律組織綜合評價高或者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業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專項審計。 接受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至少指派兩名執業會計師承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業務,指派的執業會計師及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應正常執業、近一年內未受到相關部門以及行業自律組織處罰。

四、專項審計報告適用的主要政策法規依據參考如下:

(一)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四部委令 2016 年第 1 號)。

(二)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銀監辦發〔2017〕21 號)。

(三)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資訊披露指引(銀監辦發〔2017〕113 號)。

(四)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銀監辦發〔2016〕160 號)。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26 號)。

(六)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 號)。

(七)關於做好 P2P 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57 號)。

(八)省金融辦等六部門關於貫徹落實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九)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問題自查指引表。

(十)國家及我省的互聯網金融相關專項整治方案、政策法規、監管規定、司法解釋及相關檔等。

四、經辦執業會計師應當勤勉盡責,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規定執行審計工作,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式,獲取充分和必要的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獨立、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合理保證專項審計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一)經辦執業會計師在執行該業務時,應嚴格執行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保持相關職業道德要求規定的獨立性。

(二)經辦會計師事務所應制定專案組內指導、監督和覆核程式,以合理保證按照職業準則和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業務,使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能出具適合具體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三)經辦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後應及時完成業務檔案的歸整工作,並滿足下列要求:

安全保管工作底稿並對工作底稿保密。

2.保證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於使用和檢索工作底稿。

六、經辦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應重點對網貸機構出借人與借款人資金存管、資訊披露情況、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安全、經營合規性、資金運用流程等重點環節實施審計,並在專項審計報告中發表明確的審計意見。專項審計報告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對網貸機構自評報告的審計意見。

(二)財務內控的合規性:包括但不限於網貸機構是否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是否予以嚴格執行。

(三)資金運用流程:包括但不限於網貸機構客戶資金存管及客戶資金劃轉路徑,是否將出借人、借款人資金與自有資金分賬管理,是否存在資金混用等問題。

(五)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安全情況:是否聘請有資質的資訊安全評測認證機構開展資訊安全等級保護評測。

(六)審計過程中發現的網貸機構經營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規定的情況。

(七)可能對網貸機構的出借人與借款人、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帶來負面影響,經辦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的審計情況及相應意見。

(八)其他需要說明或揭示的事項。

七、專項審計報告應當由執業會計師簽名,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專項審計報告提交後,網貸機構不得自行修改;如確需補正或更正,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理由,經註冊地所在市金融局、銀監分局同意,由原經辦會計師事務所另行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補正說明。

八、經核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監管部門可就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並有權拒絕接受由該會計師事務所和具體執業會計師出具的其他報告,必要時將移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進行處理。

九、專項審計報告的有效期原則上為出具之日起六個月。

接受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應至少指派兩名執業會計師承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業務,指派的執業會計師及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應正常執業、近一年內未受到相關部門以及行業自律組織處罰。

四、專項審計報告適用的主要政策法規依據參考如下:

(一)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四部委令 2016 年第 1 號)。

(二)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銀監辦發〔2017〕21 號)。

(三)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資訊披露指引(銀監辦發〔2017〕113 號)。

(四)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銀監辦發〔2016〕160 號)。

(五)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26 號)。

(六)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 號)。

(七)關於做好 P2P 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57 號)。

(八)省金融辦等六部門關於貫徹落實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九)廣東省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整改驗收問題自查指引表。

(十)國家及我省的互聯網金融相關專項整治方案、政策法規、監管規定、司法解釋及相關檔等。

四、經辦執業會計師應當勤勉盡責,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規定執行審計工作,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式,獲取充分和必要的審計證據,編制審計工作底稿,獨立、客觀、公正地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合理保證專項審計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一)經辦執業會計師在執行該業務時,應嚴格執行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保持形式上和實質上的獨立,保持相關職業道德要求規定的獨立性。

(二)經辦會計師事務所應制定專案組內指導、監督和覆核程式,以合理保證按照職業準則和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業務,使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能出具適合具體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三)經辦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後應及時完成業務檔案的歸整工作,並滿足下列要求:

安全保管工作底稿並對工作底稿保密。

2.保證工作底稿的完整性。

3.便於使用和檢索工作底稿。

六、經辦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應重點對網貸機構出借人與借款人資金存管、資訊披露情況、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安全、經營合規性、資金運用流程等重點環節實施審計,並在專項審計報告中發表明確的審計意見。專項審計報告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對網貸機構自評報告的審計意見。

(二)財務內控的合規性:包括但不限於網貸機構是否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是否予以嚴格執行。

(三)資金運用流程:包括但不限於網貸機構客戶資金存管及客戶資金劃轉路徑,是否將出借人、借款人資金與自有資金分賬管理,是否存在資金混用等問題。

(五)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安全情況:是否聘請有資質的資訊安全評測認證機構開展資訊安全等級保護評測。

(六)審計過程中發現的網貸機構經營違反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規定的情況。

(七)可能對網貸機構的出借人與借款人、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帶來負面影響,經辦執業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的審計情況及相應意見。

(八)其他需要說明或揭示的事項。

七、專項審計報告應當由執業會計師簽名,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印章,並簽署日期。專項審計報告提交後,網貸機構不得自行修改;如確需補正或更正,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理由,經註冊地所在市金融局、銀監分局同意,由原經辦會計師事務所另行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補正說明。

八、經核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監管部門可就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並有權拒絕接受由該會計師事務所和具體執業會計師出具的其他報告,必要時將移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進行處理。

九、專項審計報告的有效期原則上為出具之日起六個月。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