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在西安太白南路的蘭喬聖菲社區已經住了有八年時間了, 不過, 從入住這裡開始, 有一個問題就始終讓他心煩。
陳先生:“當時就是房產證承諾的一年,
業主:“也打官司了, 也勝訴了。 ”
就在最近, 拖了八年之久的房產證終於可以辦理了, 不過, 當業主們滿心歡喜去交稅辦理時, 又出了問題。
業主:“我們看上面的住房性質變成了公寓, 我們確實沒想到。 ”
業主:“合同上白紙黑字寫的是住宅, 怎麼又變成了公寓。 ”
合同上的住宅變成了公寓, 看似差別不大, 其實住房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改變, 隨之而來的各種稅費後續問題也接踵而至。
業主:“還給我們出了一份協定, 不簽這個協定就沒辦法辦理。 ”
在這份補充協議上, 開發商做出了性質更改的解釋, 理由是當年沒有公寓的選項, 這讓業主們無法接受。
業主:“這簡直就是在騙我們業主。 ”
記者瞭解到, 合同都在房管局備案, 大多數業主也已經交了多年房貸, 房屋性質悄然改變, 到底為什麼?
記者隨後也趕到西安高新管委會, 記者在房產稅務部門瞭解到, 目前房屋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改變。
工作人員:“這個現在就是公寓,
工作人員說, 公寓和住宅兩者在稅費的徵收上可以說幾乎翻倍。
工作人員:“這個住宅是按照百分之一或者一點五收取, 公寓是百分之三收取, 一房一價。 ”
在高新管委會房產業務大廳, 一位工作人員表示, 由於是週末, 具體房屋性質變更詳情只能週一再來詢問, 隨後對於這一問題, 記者也致電開發商陝西華嶺房地產公司工作人員進行瞭解。
工作人員:“這個當時就是五十年, 沒有說是住宅呀。 ”
記者:“那為什麼合同上寫的是?”
工作人員:“這個政策改了, 我也沒辦法。 ”
對於住宅性質的改變, 工作人員言語含糊, 表示自己並不清楚詳情, 只能再去找相關領導, 在多個部門的推諉之中, 似乎只能讓業主們吃了啞巴虧。
業主:“我覺得就是在欺騙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