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杠杆是宏觀金融脆弱性的總根源, 在實體部門體現為過度負債, 在金融領域體現為信用過快擴張。 銀行業一方面要加大亂象整治工作,
銀行業與實體經濟相互影響, 兩者高杠杆率聯繫密切, 風險相互傳導和強化, 甚至交叉感染。 過高的杠杆率可能引發市場泡沫破裂, 帶來大規模的信用違約風險, 觸發“明斯基時刻”, 甚至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經過2017年綜合治理, 銀行業自身杠杆率持續降低, 有100多家銀行主動“縮表”, 同時實體經濟部門去杠杆工作也取得成效。 但是, 國有企業負債率仍然偏高, 居民部門加杠杆速度過快, 政府部門隱性債務大量存在。 銀行業應充分發揮中流砥柱作用, 提升服務效能, 抑制擴張衝動, 從三個層面助推去杠杆工作。
首先, 提高金融結構適應性。 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轉向高品質增長,
其次, 增強金融供給精准度。 一是提升金融資源供給的有效性, 避免向“僵屍企業”新增資金支援, 通過多種方式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推動企業降杠杆。 不違規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供資本金,
再次, 提升金融服務覆蓋面。 一是提升金融服務的廣度。 銀行需充分運用大資料、人工智慧、雲計算等手段, 增強金融服務可觸達的企業、人群範圍, 特別是小微企業、“三農”客戶, 增強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 二是提升金融服務的深度。 應充分發揮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有機聯繫, 推進投貸聯動, 通過銀行業資金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