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銀監會。 中新經緯王培文 攝
中新經緯用戶端2月24日電 據銀監會官網24日消息, 銀監會發佈《中國銀監會關於修改〈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的決定》,
一是增加了關於外資法人銀行投資設立、入股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許可條件、程式和申請材料等規定, 為外資法人銀行開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二是取消了外資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代客境外理財託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被清算的外資金融機構提取生息資產等四項業務的審批, 實行報告制。
三是進一步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准入標準:合併支行籌建和開業審批程式, 僅保留支行開業審批;優化外資銀行募集發行債務、資本補充工具的條件;簡化高管資格審核程式,
銀監會表示, 將繼續支援外資銀行積極參與中國市場、提供金融服務, 為中外資銀行創造公平、透明的政策環境, 促進銀行業機構穩健發展。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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