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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596 證券簡稱:海南瑞澤 公告編號:2018-057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或者變更議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提高中小投資者對公司股東大會決議的重大事項的參與度,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均採用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 (中小投資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 )

5、本次年度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五、議案九屬於特別決議事項, 已經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會議召開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8年4月17日 14:30

網路投票時間:2018年4月16日-2018年4月17日

其中:(1)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路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4月17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2)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18年4月16日15:00-2018年4月17日 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股權登記日:2018年4月11日

3、會議召開地點: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迎賓大道488號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五樓會議室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張海林先生

6、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11 名, 所持(代表)股份數 341,035,204

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1.75%。

其中, 中小投資者共2 名,

所持(代表)股份數1,916,704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8%。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10 名, 所持(代表)股份數 339,885,204 股, 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31.64%。

其中委託出席會議情況:馮活靈先生、張藝林先生委託公司董事長張海林先生代為投票表決。 領航投資澳洲有限公司-領航新興市場股指基金(交易所)委託公司董事會秘書于清池先生代為投票表決。

3、網路投票情況:

通過網路投票的股東共計1 名, 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數1,150,000股, 占公司股本總額的0.11%。

4、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見證律師等出席了會議。

三、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年度股東大會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與會股東逐項審議並通過如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 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二)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 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三)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 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 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五)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加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六)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6,86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參會股東中張海林先生、馮活靈先生、張藝林先生為本議案關聯方,三人持有的334,170,000股已回避表決。

(八)審議通過《關於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8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九)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及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加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十)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債務性融資計畫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上,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毛惠清、王垚、孫令玲分別向大會作出了2017年度述職報告,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方天亮先生已委託毛惠清女士代其進行年度述職。

本次會議的上述議案及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工作報告的詳細內容已於2018年3月28日披露於指定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以及指定資訊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律師到會見證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範性檔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六、備查檔

1、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五)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加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六)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的專項審計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6,86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參會股東中張海林先生、馮活靈先生、張藝林先生為本議案關聯方,三人持有的334,170,000股已回避表決。

(八)審議通過《關於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2018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九)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及子公司之間擔保額度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加本次年度股東大會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十)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債務性融資計畫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341,035,204 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同意1,916,704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 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參與投票的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獨立董事述職情況

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上,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毛惠清、王垚、孫令玲分別向大會作出了2017年度述職報告,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方天亮先生已委託毛惠清女士代其進行年度述職。

本次會議的上述議案及獨立董事年度述職工作報告的詳細內容已於2018年3月28日披露於指定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以及指定資訊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律師到會見證本次年度股東大會,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式、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範性檔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六、備查檔

1、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柏年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海南瑞澤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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