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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2017年持續督導年度報告書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5]832號”文件核准, 哈爾濱威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威帝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於2015年5月以13.25元/股的價格首次公開發行2,000萬股股票(簡稱“本次發行”)。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26,500.00萬元, 扣除發行費用4,833.00萬元後, 威帝股份募集資金淨額為21,667.00萬元。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民生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威帝股份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 對威帝股份進行持續督導。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簡稱“《保薦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督導工作指引》(簡稱“《持續督導工作指引》”)的規定, 民生證券通過日常溝通、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盡職調查等方式對威帝股份進行持續督導, 現就2017年度的持續督導情況報告如下:

一、持續督導工作情況

二、資訊披露審閱情況

根據中國證監會《保薦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持續督導工作指引》等相關規定, 民生證券對威帝股份2017年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的資訊披露檔進行了事前或事後審閱, 對資訊披露檔的內容及格式、履行的相關程式進行了檢查。

威帝股份2017年已披露的公告與實際情況一致, 披露內容完整,

持續督導期間未因資訊披露問題受到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紀律處分或處罰。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薦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經核查, 威帝股份在本次持續督導階段中不存在按《保薦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應向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的事項。

保薦代表人: (杜存兵) (王如鯤)

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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