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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603043 證券簡稱:廣州酒家 公告編號:2018-026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 本公司將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資金到位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823號文)的核准, 本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5,000萬股, 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3.18元/股, 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5,900.00萬元, 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銷保薦費用人民幣3,125.47萬元及其他發行費用人民幣1,301.53萬元後, 募集配套資金淨額為人民幣61,473.00萬元。

上述募集資金於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 並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 於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ZC10571號《驗資報告》。 公司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儲存管理。

(二)2017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及結餘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為:

二、募集資金管理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募集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資金管理的通知》 精神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要求,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制定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 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制度, 該管理制度已於2015 年6月3日經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公司已與公司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越秀支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營業部、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荔灣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定》。

三方監管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問題。

2017年9月19日, 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以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增資並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議案》, 並和全資子公司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及廣發證券分別與興業銀行廣州越秀支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中國工商銀行廣州荔灣支行簽訂《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該監管協定與上海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執行。

公司募投項目“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產基地(廣州)擴建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網路專案”、“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術研發中心建設專案”的募集資金已全部轉入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的募集資金專戶,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司已辦理完畢上述三個專案的募集資金專戶的銷戶手續, 公司與廣發證券及興業銀行廣州越秀支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中國工商銀行廣州荔灣支行簽署的三方監管協定相應終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如下:

三、2017年度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年內, 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以下簡稱“募投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 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9,700.19萬元, 具體情況詳見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況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商務平臺擴建專案”處於初步建設階段, 暫未產生經濟效益。

“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術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不直接產生經濟效益, 無法單獨核算經濟效益, 其創造的價值主要通過提升公司技術創新能力、完善產品的品質和增進品牌知名度, 增加銷售和提高市場份額,從而為公司創造新的價值,同時也為行業技術水準提升創造價值。

(二)募投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已經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籌資金累計投資6,557.96萬元於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專案的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並出具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17]第ZC10727號)。本次置換經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募投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的事項已於2017年12月實施完畢。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的情況。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將募投項目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專案的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募投專案未發生變更。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披露的相關資訊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已使用的募集資金均投向所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重大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18]第ZC10201號)認為: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認為:廣州酒家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執行了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八、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

(二)《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17日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7年度

編制單位: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產基地(廣州)擴建專案和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網路專案已部分完工並產生收益。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餐飲門店建設項目建設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黃埔大道店,該店由於運營時間較短,尚處於培育期。

增加銷售和提高市場份額,從而為公司創造新的價值,同時也為行業技術水準提升創造價值。

(二)募投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已經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籌資金累計投資6,557.96萬元於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專案的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並出具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17]第ZC10727號)。本次置換經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上述募投專案先期投入及置換的事項已於2017年12月實施完畢。

(三)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用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投資相關產品的情況。

(五)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或歸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六)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超募資金用於在建項目及新項目(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情況。

(七)節餘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將募投項目節餘資金用於其他募投項目或非募投專案的情況。

(八)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使用的其他情況。

四、變更募投專案的資金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募投專案未發生變更。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已披露的相關資訊不存在不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的情況,已使用的募集資金均投向所承諾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重大情形。

六、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出具的鑒證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18]第ZC10201號)認為: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關於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修訂)》(上證公字[2013]13號)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2017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七、保薦機構對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所出具的專項核查報告的結論性意見。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認為:廣州酒家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嚴格執行了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對募集資金進行了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存在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的情形。

八、上網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核查報告》;

(二)《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17日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7年度

編制單位: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單位:人民幣萬元

注: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利口福食品生產基地(廣州)擴建專案和廣州酒家集團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食品零售網路專案已部分完工並產生收益。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餐飲門店建設項目建設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黃埔大道店,該店由於運營時間較短,尚處於培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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