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早就頒佈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業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主要是規範養老保險關係如何跨省轉移的。
一般來說, 第一步,
如果我們在當地沒有社保帳戶, 說實話, 轉過來的錢也不知道該給誰接續上, 萬一轉了地方了怎麼辦。 通過帳戶雙向核實, 可以避免許多必須要的麻煩。 因此, 大家可以不用繳費, 但必須要建立以個人身份證號為代表的繳費帳戶。
為什麼非要在轉入地需要提出申請?轉入地要出具一個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函。
這個接續函其實就是告訴要轉出地的社保部門, 而這個人已經在我們這參保了, 你可以把它錢轉過來。
轉入地社保部門的聯繫方式、相關銀行帳戶, 都在接續函裡有詳細資訊。
要是沒有接續函, 僅憑個人自己申請, 轉出地的社保部門保證不知道東西南北了。
然後, 持有相應的轉移接續函, 到原來參保地的社保部門提出申請。 參保地會給列印《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單》, 或者參保繳費記錄。
拿著相應的資料, 回到轉入地社保部門, 將相應的轉移單或者記錄交給當地的檔案管理部門或者勞動關係管理部門。
到退休的時候, 我們得有檔案跟這一部分轉移記錄對起來。 一般社保中心系統裡是顯示轉移的一段記錄和錢, 並不會跟當地繳費一樣, 顯示參保單位元資訊, 已經扣費時間、到賬時間等很多資訊。
轉出地要進行轉帳打款, 轉入地又要進行資訊核對, 一般比較麻煩的。 所以, 一般得2到3個月的時間, 我們才能夠從當地的社保網上查到這一段繳費記錄。
到這裡,
我們的轉移手續就完全完成了。
保管好檔案,
等到退休就行了。